※律師─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的使命者
律師工作性質:(1)律師受當事人之委託或法院之指定,得辦理法律事務;(2)律師得辦理商標、專利、工商登記、土地登記及其他依法得代理之事務;(3)律師辦理前項事務,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如有違反,應依法令處理。
律師法第一條規定:「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應基於前項使命,本於自律自治之精神,誠實執行職務,維護社會秩序及改善法律制度。」
相較於司法官嚴謹且略嫌枯燥之生活,律師工作顯得較活潑彈性亦多具自由揮灑空間,若您富於實現社會正義、保障人權之理念,加入律師行列準沒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