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8.19 中央社/蘇龍麒報導
矯正司升格矯正署後,從原本的法務部內單位,調整為法務部下的 三級機關,最高首長由現行的12職等提升為13職等,未來各矯正機 關如監獄、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戒治所等,都將納入矯正署。 2010.4.23 台灣醒報/蘇郁文報導 法務部指出,矯正司屬法務部的幕僚單位,人數編制不足以應付日增的業務,於是參考先進 國家,皆設有專責處理矯正事務的機關。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鄭瑞隆認為,成立矯正署 後,短期內人力的增加應該限定在矯正署中,但是長期的規畫下,所屬的矯正機關,包括各 地監獄、少年矯正學校中精神科醫生、輔導、社工人員缺少的問題,也會得到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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