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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法官會議解釋第682號 重要性:★★★★★ |
| 解釋日期 |
99.11.19 |
| 解釋爭點 |
中醫特考有零分或專科平均或特定科目成績未達規定者不予及格,違憲? |
| 相關條文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5條、第19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2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第3條第1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規則第9條第3項;醫師法第3條第3項 |
| 解釋重點整理 |
一、工作權、應考試權之保障與判斷餘地
二、系爭規定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三、中醫師特種考試及格方式合乎比例原則,未違反職業自由及應考試權
四、考試院發布之系爭規定無違背平等權保障之意旨 |
| 解釋文 |
解釋文•解釋理由書•事實摘要 |
| 相關釋字 |
釋字第547號、釋字第584號、第649號解釋 |
| 相關考題/觀念 |
98政大法研三、91律師一 |
| 小叮嚀 |
壹、林子儀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之整理
貳、蘇永欽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之整理
參、林錫堯大法官協同意見書之整理
肆、李震山、許玉秀、陳春生大法官部分不同意見書之整理
伍、陳新民大法官不同意見書之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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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682號解釋文暨理由書(保成網路書局提供) |
更多詳細內容請連結保成法政:
http://www.paochen.com.tw/web/lawartic/95artic682.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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