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考前攻略】
10分鐘,搞懂行政法
所謂「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每位考生想必對此句話更有感觸。伏案歲月,承載幾多經濟、親情壓力,忍受多少寂寞與不安,最終為的便是實際上戰場的那一刻!試問,今年的地方特考,你準備好了嗎?小編特搜「行政法」科目中數個易混淆之名詞概念解釋,讓你花少少時間,就能突破大大盲點!
■權限委任與權限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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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委任 |
權限委託 |
關係 |
委任是上下隸屬機關或人員的授權關係 |
委託為平行或不相隸屬機關或人員的授權關係 |
可否拒絕 |
委任具有上下隸屬關係,故被委任者不得拒絕 |
委託為不相隸屬關係,故被委託者可以拒絕 |
性質 |
委任是上級機關或人員將職權確 |
切移轉給下級機關或人員 委託則只是代辦性質 |
名義人 |
以受任者(機關)名義為之 |
以委託者(機關)為之 |
對象不同 |
委任以下級機關或人員為授權對象,不得委任公共團體或私人 |
委託,則不論同級與否均得委託(僅以無隸屬關係即可),更可委託公共團體或私人 |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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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事項 |
委辦事項 |
管轄權有無 |
享有全面之管轄權 |
須法律之逐項授權 |
事務之執行 |
自行負責達成 |
在指示下負責達成 |
制定規章權 |
得制定自治規章 |
未經授權不得制定 |
任務監督 |
受地方民意機關監督 |
受中央及上級地治機關監督 |
法律救濟 |
有可能成為行政處分
有救濟之機會 |
視為上對下之監督
不得提起救濟 |
監督原因 |
合法性監督 |
合法性監督
兼含
合目的性監督 |
效果歸屬 |
地方政府本身 |
上級政府 |
共同點 |
1.二者事項所須人力,皆由地方政府負擔(自為執行)
2.其處理執行事務,均須依法行政 |
■復審程序與申訴程序
差異點\種類 |
復審程序 |
申訴程序 |
客體 |
行政處分 |
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 |
權利保護要件 |
損害個人之權利或利益
(須有權利保護必要) |
僅以不服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無須權利保護必要) |
審理機關 |
復審向保訓會提起 |
申訴向原服務之機關提起
再申訴則向保訓會起 |
處理程序 |
類似訴願制度 |
一般公文製作程序 |
決定之效力 |
與訴願決定相同之效力 |
行政內部行為
只拘束內部各機關 |
救濟 |
不服復審決定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或向保訓會提起再審議 |
再申訴決定作成
全部程序即告終了 |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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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
行政規則 |
規範事項 |
人民權利義務之事項 |
行政體系內部之事項 |
本質差異 |
行政機關基於立法機關所授與之立法權而訂定 |
行政機關本於行政權而訂定 |
授權依據 |
應有法律之明確授權 |
原則上無必須法律授權 |
適用對象 |
法規命令適用之對象為一般人民,故訂定後須經公布才生效 |
行政規則以公務員為規律對象,原則上無對外公布周知之必要,但仍應下達 |
效力 |
法規命令直接對外、任何人發生效力 |
行政規則以對內生效為原則,僅有間接對外生效之作用 |
名稱 |
依中標法§3 |
原則依中標法§3,其他多用「須知、要點、注意事項、解釋令、參考原則」等 |
監督 |
事前立法監督
事後司法審查 |
僅有司法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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