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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國營事業年終4.4個月

【原文轉自:公視新聞】 更新日期: 2019/8/16 上午 09:51:01

四大國營事業年終獎金確定,行政院正式拍板為4.4個月。以年資10年的台電員工為例,平均年終獎金最高可領30萬。不過有藍營立委批評中油、台電頻出包,卻領最高4.4個月年終,感到無法接受。經濟部則回應,有盈餘,一切依規定核發。

油、電、糖、水四大國營事業,員工年終獎金確定可拿到4.4個月。去年盈餘超標,經濟部兩個月前已核定績效獎金,而在呈報考成獎金方面,行政院正式拍板皆為甲等,兩筆獎金合計4.4個月。

經濟部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回應,「四家公司都是盈餘超標,所以都是2.4個月,所以加起來是4.4個月。」

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到底可領多少,若以台電年資滿10年員工為例,月薪6到7萬元,年終約有26到30萬元。如果以中油約4年年資員工估算,薪資超過5萬元,年終約有22萬元。

民眾說,「我們可能這個...今年也是不到兩個月吧。我覺得基本上,如果像國營事業本來就有獲利的優勢或者保障,(年終)3個月是合理的,而且不能超過3個月。」

部份民眾認為國營事業年終考核不能只看盈餘,還要看工作表現。近年中油、台電頻頻出包,漏油事件、工安意外,考成獎金還是甲等;台糖5家量販店則每年賠3億,造成重大損失。考核標準不一,遭到詬病。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批評,「過去一年來台電跟中油一再出包,行政院竟然核定它最高績效獎金,一次給4個月,慷人民之慨,我們不接受。」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認為,「只要按著制度走,我覺得該領的多領,反而高階的人有錯要少領,不要去為難這些基層的員工。」


中央大學管理講座教授梁啟源則說明,「反映成本,該調而未調會造成它虧損或者是盈餘比較少,這個政策性負擔要加回去。」

四大國營事業4.4個月年終相當於150億,數目不小,立委質疑有選舉考量。不過學者分析,國營事業需肩負政策性任務,油價、電價、水價高漲時不能反映成本,長期虧損並非經營不善,只是獎懲應更明確,才能讓民眾信服。

更新日期: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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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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