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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考醫師 國外學歷需審查

【原文轉自:聯合報】 更新日期: 2020/10/12 上午 10:13:20

一一○年第一次醫師、牙醫師考試明年一月卅日至二月一日舉行,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日受理報名。考選部強調,從明年起,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應依醫師法、醫師法施行細則、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應考資格規定,向考選部提出國外學歷採認申請表,審查合格者才能應試。

考量持國外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證書參加醫生、牙醫師專技高考人數眾多,長年下來恐多於國內醫學院培育人數,如未適當審查國外學歷,恐衝擊我國醫療制度,也侵害醫療品質。衛福部一○四年修正醫師法施行細則,規定一○六年以後在國外修習醫學、牙醫學、中醫學系的學生,將由衛福部、考選部及教育部共同訂定應考資格採認原則。

一○五年十二月更進一步發布「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規範以國外學歷報考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考試者,所持學歷必須符合之入學資格、畢業學校、修業期限、修習課程等各種條件。

考選部表示,由於國外學歷醫學系、牙醫學系採認修業年限為六年以上,學士後中醫學系為五年以上、中醫學系為七年以上,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牙醫學系的修業年限為四年以上,明年開始,將陸續適用「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
更新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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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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