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師雲端函授志光社工人
成就專業

社工師考試資訊懶人包

  • 考什麼?

    5科混合題型(申論+測驗),專業領域,精準剖析不盲讀。

  • 怎麼及格?

    總成績 60 分及格;一科 0 分不予及格;缺考以 0 分計。

  • 我能不能考?

    專科以上相關科系,114年新制實習規範(點擊看詳情)。

社工師116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格方式
  • 考試科目:

    1. 社會工作
    2.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3.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4.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5.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各科考試時間2小時
考試時間

116第一次社工師

報名時間:
115.10.20(二) – 10.29(四)
考試時間:
116.02.20(六) – 02.21(日)

116第二次社工師

報名時間:
116.04.13(二) – 04.22(四)
考試時間:
116.07.31(六)– 08.03(二)
成績
計算
  1. 總成績滿60分及格
  2. 一科0分者不予及格。
  3. 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社工師應考資格
  1. 專科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
  2. 需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
    並修畢五領域十五學科,
    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
    總計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
  3. 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認定標準,由考選部另定之。
社會工作(福利)實習/五領域十五學科
科目命題大綱
社會工作概論
相關領域
2學科
  1. 社會工作概論。
  2. 社會福利概論或社會工作倫理。
社會工作
直接服務方法
相關領域
3學科
  1. 社會個案工作。
  2. 社會團體工作。
  3. 社區工作或社區組織與(社區)發展。
人類行為
與社會環境
相關領域
4學科
  1.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2. 社會學。
  3. 心理學。
  4. 社會心理學。
社會政策立法
與行政管理
相關領域
4學科
  1.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2. 社會福利行政。
  3. 方案設計與評估。
  4. 社會工作管理或非營利組織管理。
社會工作
研究法相關領域
2學科
  1. 社會工作研究法或社會研究法。
  2. 社會統計。
社工師實習認定標準【重要提醒】實習新制上路,每次實習需不同機構,提早規劃不踩雷!
  1. 適用對象:自中華民國102年之後畢業者適用,且實習以課堂外實習為限。
    • 102年前畢業:應考人可出具登錄有實習成績之學校成績單。
    • 98年前畢業: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
    • 98~102年前畢業: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及實習內容之實習證明。
    • 112年3月1日:完成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並取得證明文件者,應符合本標準第二點至第七點規定,始予認定
  2. 實習項目應符合下列之一
    實習項目應符合下列之一
    實習項目學習內容
    個案工作
    1. 建立關係技巧、訪視技巧與會談技巧演練。
    2. 社會暨心理評估與處置。
    3. 紀錄撰寫。
    4. 個案管理及資源運用。
    5. 社工倫理學習。
    團體工作
    1. 團體工作規劃。
    2. 團體帶領。
    3. 團體評估及記錄。
    4. 社工倫理學習。
    社區工作
    1. 社區分析—含人口、問題、需求、資源、社會指標等。
    2. 社區方案設計、執行與評估。
    3. 社區資源開發與運用。
    4. 社區組織與社會行動。
    5. 社工倫理學習。
    行政管理
    1. 社會工作研究。
    2. 方案設計與評估。
    3. 資源開發與運用。
    4. 督導、訓練與評鑑。
    5. 社會政策與立法倡導。
    6. 社工倫理學習。
  3. 實習次數與時數:應至少實習二次且合計四百小時以上,114年10月1日以後完成之實習(現行實習規範),每次實習應為不同機構;其為同一機構者,應在不同單位實習,並應敘明二次實習內容差異性,由不同實習督導認定。
  4. 實習機構資格條件:實習機構應聘有專職社會工作師或具社會工作專業背景之專職社會工作相關人員一名以上,且具備實習制度之下列各類組織:
    1. 公立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2. 經立案之民間社會福利、勞工、司法、衛生機關(構)。
    3. 經立案之團體(以章程中之宗旨或任務含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相關規定者為主)。
    4. 公立及私立各大專院校、中學、小學。
    5. 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其他機構。
  5. 實習督導資格條件:社會工作師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之社會工作相關人員專業背景,且至少應有二年以上實務工作或教學經驗。
  6. 督導學生人數條件:每位符合資格之機構實習督導,其督導之學生人數以四名為限。方案實習督導之人數以十五名為限。
  7. 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之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由考選部公告。應考人畢業自未經公告之科、系、組、所、學位學程,需繳交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證明書。證明書除由實習機構之實習督導及負責人簽章以證明實際實習內容及實習時數外,每次實習應分別開具證明,並須由學校依實際情形詳細查核填註,如有不實,出證者皆應負法律責任。
社工師社會工作 命題大綱
  1. 國內外社會工作的專業化歷史
    1. 社會工作專業發展歷史
    2. 社會工作近代專業化過程
    3. 社會工作意涵的演變
  2. 社會工作的本質、特性與角色功能
  3. 社會工作理論與應用
    1. 社會工作理論的本質與作用
    2. 心理暨社會派
    3. 認知行為理論
    4. 問題解決派(含危機處遇、任務中心派、焦點解決)
    5. 生態系統理論(含社會支持理論)
    6. 增權與倡導取向
    7. 女性主義與批判視角
    8. 其他新興理論(優勢觀點、復原力理論、靈性、文化敏銳、社會建構)
  4. 社會工作的哲學與倫理
    1. 社會工作的價值體系
    2. 社會工作倫理的基本概念
    3. 專業倫理規範與業務過失
    4. 倫理兩難與抉擇(含專業關係與界線)
  5. 社會工作實務領域之基礎知能與實施(包括家庭社會工作、老人社會工作、婦女社會工作、兒童社會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職業社會工作、醫務社會工作、精神照護社會工作、司法與社會工作、多元文化社會工作及其他新興實務領域)
社工師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命題大綱
  1. 個案工作
    1. 個案工作之基本概念
    2. 個案工作之實施理論
    3. 個案工作之過程
    4. 個案工作之技術
    5. 個案工作之倫理
  2. 團體工作
    1. 團體工作之基本概念
    2. 團體工作之實施理論
    3. 團體工作之過程
    4. 團體工作之技術
    5. 團體工作倫理
  3. 社區工作
    1. 社區工作之基本概念
    2. 社區工作之實施模式
    3. 社區工作之過程
    4. 社區工作之技術
    5. 社區工作之實施議題
社工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命題大綱
  1. 社會政策部分
    1. 價值或原則
    2. 政策過程
    3. 福利輸送
    4. 福利的組織
    5. 給付方式與資源
  2. 社會立法部分:主要六個立法
    1. 老人福利法
    2.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3.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4. 家庭暴力防治法
    5. 社會救助法
    6. 社會工作師法
  3. 社會立法部分:其餘各法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2.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
    3.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4. 精神衛生法
    5. 性別工作平等法
    6. 志願服務法
    7. 國民年金法
    8. 長期照顧服務法
    9.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
    10. 公益勸募條例
    11.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社工師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命題大綱
  1. 人類行為發展理論部分
    1. 個人發展之理論
    2. 家庭理論
    3. 社會結構理論(生態系統理論、一般系統理論、女性主義等)
  2. 人生發展階段之任務及課題
    1. 人生發展階段:包括懷孕、生產、嬰幼兒期、兒童期、青少年期、成年期、中年期、老年期
    2. 各階段的生理、心理和社會發展特徵及發展任務
    3. 各階段的相關課題
  3. 性別、多元化及新興社會議題
    1. 多元化包含性取向(sexual orientation)
    2. 種族與族群
    3. 社會階層
    4. 家庭
社工師社會工作研究方法 命題大綱
  1. 理論與研究的關連
    1. 理論、概念與變項、假設與命題
    2. 兩種邏輯模式:歸納法與演繹法
    3. 因果模型
  2. 研究設計
    1. 概念化及操作化
    2. 測量
    3. 抽樣
    4. 資料蒐集方法
    5. 研究的效度
  3. 研究方法
    1. 調查研究法
    2. 質性研究方法及其研究策略
    3. 評估研究(實驗研究、非實驗研究、單案研究設計等)
    4. 行動研究
    5. 其他常見之研究法
  4. 研究結果的判讀、分析以及研究倫理
    1. 量化研究之資料分析與判讀
    2. 質性研究之資料分析與判讀
    3. 研究倫理

考情新聞社工師薪資與職涯

116年修正草案社工人員起薪隨公務人員調薪 4%,晉階從7階調升為15階!
社工員(師)起薪基準 40,454 元,社工督導起薪基準 47,389 元(115.09.02/衛福部)
01

116年起社工師薪資表社工員(師)・社工督導

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及社工督導專業服務費支給表(修正草案)金額單位:新臺幣元;兩類職務按各自年資階數排列。
年資階數社工員(師)
起薪及年資加給
社工督導
(社工員第6階轉任)註1
0/起薪40,45447,389
1 階41,45448,389
2 階42,45449,389
3 階43,45450,389
4 階44,45451,389
5 階45,45452,389
6 階46,45453,389
7 階47,45454,389
8 階48,45455,389
9 階49,45456,389
10 階50,45457,389
11 階51,45458,389
12 階52,45459,389
13 階53,45460,389
14 階54,45461,389
15 階55,45462,389

兩類職務按各自年資階數排列。
註1第 6 階以上轉任督導,須依支給表對應規則敘薪,並非到第 6 階即自動升任。

02

資格加給怎麼算?執照・證書・學歷

你的專業資格,還可加計多少?

具碩士學歷
+2,000元
具社工師執照
+4,000元
具專科社工師證書
+2,000元
符合風險評估標準
+1,000元(待調整)

以新進社工員(師)為例

起薪40,454元
+社工師執照加給 4,000 元= 44,454 元/月

僅為草案基準試算;須符合該項執照加給規定,未計其他加給。

適用條件與敘薪提醒

  • 草案起薪為116年度標準,並配合軍公教人員薪資調整幅度調整。
  • 每年得依年資加給考核情形晉階一次,最高至第15階;採優於本計畫的敘薪方式者,依從優原則辦理。
  • 已核予專案風險加給 1,995 元者,不得重複領取風險評估標準加給 1,000 元(待調整)。
  • 擔任社工督導以起薪起敘;第 6 階以上社工員(師)轉任督導,須依原支給表的同列對應規則敘薪,不能直接以相同階數換算。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116 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項目及基準修正草案之附件三之一。公告日期:115 年 9 月 2 日。

社工師錄取統計

社工師|第一次錄取統計(2月考)
年度報考到考錄取人數錄取率
115年4,2873,3481,03730.97%
114年3,3712,38883635.01%
113年3,3442,36835514.99%
112年2,9562,05070334.29%
111年2,7421,75953030.13%
社工師第|二次錄取統計(7月考)
年度報考到考錄取人數錄取率
115年5,0364,0272,03150.43%
114年4,3113,22897730.27%
113年4,3903,1161,11235.69%
112年4,1912,97870223.57%
111年4,3373,05939913.04%
110年4,4022,84855719.56%

及格率=及格人數÷到考人數×100%,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二位。
各年度數據以考選部公告為準。

社工師試題解答

115最新解題 歷屆試題

×志光社工師完整課程規劃

×名師好口碑打造上榜實力

社工師雲端函授
年度班/高分班
科目師資正規班
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王品曦12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張庭12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張庭18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安琦12
社會工作湯淮14
高考社會行政 雲端函授
年度班/高分班
科目師資正規班
社會學韓青18
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張庭18
行政法A子雲42
行政法B郭羿40
憲法子雲12
法學緒論郭羿20
社會工作湯淮14

*課程堂數以函授官網最新公告為主
詳情歡迎加入LINE好友預約

專屬輔考×實力倍升
上榜生的致勝關鍵

用對方法 你也可以輕鬆上榜

×志光學員好成績

社工師成功上榜學員
社工師上榜心得合影
社工師上榜學員合照
社工師榜單學員分享
社工師考取學員合影
社工師上榜成果展示
社工師考試上榜學員
社工師榜單合照
社工師成功上榜學員
志光公職 成就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