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觀音鄉102學年度公幼教保員甄選
【原文轉自:桃園縣觀音鄉公所】 更新日期: 2013/12/16 下午 04:10:50
桃園縣觀音鄉立幼兒園102學年度契約進用教保員甄選簡章
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 8:30 - 13:30 。
(二)報名地點:桃園縣觀音鄉立幼兒園禮堂,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
(三)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2.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二、甄選名額:正取26 名,備取13 名。
三、甄試資訊
(一)甄試時間:102年12月21日(星期六)
(二)甄試地點:桃園縣觀音鄉立幼兒園
四、簡章及附件下載
一、報名資訊
(一)報名時間:102年12月16日(星期一) 8:30 - 13:30 。
(二)報名地點:桃園縣觀音鄉立幼兒園禮堂,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
(三)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具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3)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
(4)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
2.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本辦法施行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資格者。
二、甄選名額:正取26 名,備取13 名。
三、甄試資訊
(一)甄試時間:102年12月21日(星期六)
(二)甄試地點:桃園縣觀音鄉立幼兒園
四、簡章及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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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新日期: 2013/12/16 下午 04:10:50
更新日期: 2013.12.17
網址:https://www.public.com.tw/news-20131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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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