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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司法官二試將合併

【原文轉自: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 2019/3/11 下午 12:27:35

為減輕應考人負擔,考選部考量司法官特考與律師高考的考試方式類似、考試日期接近、考試科目重疊、第一試合一舉行,日前進行預告修法將第二試合一舉行,預告期間民眾多表支持,最快今年八月上路。
 
司法官特考分三試,第一試筆試考綜合法學(一)、綜合法學(二);第二試筆試考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商事法、國文;第三試為集體口試。
 
律師高考分為二試,第一試從一○三年起,已經和司法官第一試同時舉行;第二試考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這些科目司法官考試也有。另外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為律師考試選考科目。
 
每年司法官跟律師考試各約一萬人報名,應考人可同時報考二項考試或僅一項考試。考選部長蔡宗珍表示,多合一法律專業資格考試已在法界倡議多年,也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建議,各界對整合司法官與律師考試也有共識。過去兩年在法界學者專家合作下,考選部已建置好共通題庫,準備工作已經完成。
 
未來兩種考試第二試合一科目,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等,應考人可報考兩種考試第二試或其中之一,最後依司法官錄取標準與律師及格標準,分別判定是否上榜。
 
有考生擔心如此一來減少一次考試與上榜機會?蔡宗珍表示,應考人的機會與權益沒有任何改變。即使兩種考試第二試維持現制分別舉行,其考試結果也無法流用,不會有多一次考試多一個機會可言。
更新日期: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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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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