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考試院修改規定助縣市搶人才

【原文轉自: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 2022/8/13 下午 06:01:21

為減緩直轄市磁吸縣市公務員,考試院近日修正「各機關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放寬陞遷管道,協助縣市政府搶人才。

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縣市政府人力結構調整之後,對於用人有迫切需求,考試院先鬆綁配置準則的部分規範,有效協助縣市政府攬才留才,惟近年各機關對於部分職務之員額配置迭有修正意見,且部分機關之名稱或層級亦須待行政院組織改造之修法結果配合修正,未來配置準則仍有通盤檢討之必要,待行政院組織改造完成後,再進行第2階段之通盤檢討。

秘書長劉建忻說明,為因應縣市政府用人實務所需,考試院通過配置準則修正案,刪除縣市政府及所屬一級機關最高職等為薦任第八職等之非主管職稱其員額配置之限制,增加專員與技正的配置數額,同時將縣市政府委任官等配置比率之下限修正為25%,兩項規定鬆綁後,縣市政府配置專員、技正的空間得以擴大,優化其攬才留才的條件,近日函請行政院同意會銜後,即可發布施行。

劉建忻表示,黃榮村就任院長後,為強化地方治理與施政品質,因應用人實務需求,指示銓敘部洽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共組工作圈,研商適度寬列地方政府人員職等配置比率的做法,這次配置準則的修正,即為兩院合作研議的具體成果。

劉建忻說,直轄市政府多設有一、二級所屬機關,其陞遷管道較為暢通,致同為公務人員高等(特種)考試三級(等)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至縣市者升遷發展上不利於分發至直轄市者,縣市政府多反映直轄市政府對其人才產生磁吸效應,盼能增加專員等職稱的員額配置,以利其攬才與留才。

更新日期: 2022.08.13
網址:
公職王官方網站

發佈者:公職王

社群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