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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修正考績法拔尖「傑出」公務員考績獎金大增

【原文轉自: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 2024/2/15 下午 04:20:02

過往公務部門的考績多是「大鍋飯」概念,75%都拿甲等,銓敘部近日修正考績法,擬將甲等再區分為「傑出」、「優良」和「良好」3個等級,現行甲等考績獎金1個月,但「傑出」考績獎金可拿1.5個月,「優良」可拿1.25個月,「良好」則為1個月,藉此拔尖鼓勵優秀公務員。

銓敘部長周志宏表示,銓敘部「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對於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等次的名稱和比率作結構性改革,把現行甲、乙、丙、丁4個等次調整為「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和「汰除」5個等次;比率則由「甲等」上限75%,調整為「傑出」上限5%、「優良」以上(包含傑出)上限15%,主要是考量現行75%的公務員列「甲等」、同樣領1個月獎金,無從區辨其中特別突出的人才,為了激勵公務人員更加追求卓越,因此再區分為「傑出」及「優良」。

此外,周志宏也說明,現行約近25%公務員考績必須列「乙等」,各機關和公務人員對此也時有要求改進的建議,銓敘部因此參考近年赴日本及新加坡考察的經驗,審慎研議規劃結構性的改革,有關於考績新制各等次獎金經過計算,國家整體考績獎金的支出沒有減少,公務人員福利沒有縮水,反而可以達到拔尖激勵目的。

周志宏表示,銓敘部於今年2月5日函請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傑出」、「優良」和「良好」3個等次的考績獎金,分別是1.5、1.25和1個月,相較於現行75%考列「甲等」是1個月、其餘考列「乙等」是0.5個月的考績獎金,表現特別突出的人,會得到更多的考績獎金激勵。

周志宏強調,新制針對5%「傑出」和10%「優良」這2個等次,屬於表現特別優異的人,增加為1.5和1.25個月的考績獎金,其餘考列「良好」的公務人員,則維持現行「甲等」的1個月獎金,草案還在徵詢各機關意見中,未來將綜整各機關反應和建議,研議妥適可行的修法草案,報請考試院審議。

更新日期: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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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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