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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試場規則預修正

【原文轉自:聯合報】 更新日期: 2017/12/19 上午 11:07:42

國考持身分證以外證件入場 未來須備雙證件
 
國考試場規則兩年未修正,考選部日前預告修正規則,考生應試身分證明,未來將以身分證、護照、居留證為主,持其他身分證件得有雙證件。另外,每天第一堂以外的考試遲到緩衝時間,從原來3分鐘延長至5分鐘。規則修正案仍需送考試院討論,目前尚無實施日期。
 
現行規範,考生應考時除了攜帶準考證應考外,還需附有照片足以辨識身分的身分證件,例如,身分證、護照、全民健康保險卡、駕照都可以,以便監考人查驗身分。
 
考選部修正,未來考生身分證件改以身分證、護照、居留證為主,若持其他身分證件,得有持「雙證件」,如考生若持健保卡得還有駕照等,才可入場應試,否則將被拒絕入場。
 
另外,考生遲到緩衝時間,現行規範,每日考試第一節考試,考試開始鐘響後15分鐘內仍可入場;第二節考試以後,縮短為鐘響後3分鐘還可進場。
 
考選部發現,第二節以後考試,曾有考生發生遲到爭議,因此研擬延長遲到緩衝時間至5分鐘。
 
另外,考選部還增訂違規項目,考生若故意干擾他人作答,經制止仍不聽從,違規情節重大者,扣除該科目20分或全部分數。
 
考選部說明,此次修正案預告期間各界意見都會納入討論,全案仍須送考試院討論,目前尚無實施日期。
 
在典試法授權下,考選部早在1989年制定國考試場秩序維護相關的試場規則,隨著時代演進,修正16次,此次再修正,盼將文字修正更明確。
更新日期: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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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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