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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二級3類科增英語檢定條件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2/3/11 上午 10:08:43

考試院院會今(10)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僑務行政、文化行政、新聞等3類科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建築工程類科修正應試專業科目;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測驗,並自113年考試適用。

考試院表示,為落實雙語國家政策,從考選端鼓勵及要求應考人強化英語實力,已於110年6月修正發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針對高考三級業務涉外性較高之類科增訂通過英語能力檢定為應考資格條件,考量高考二級之應考資格學歷條件為碩士學位,及格人員取得之任用職等為薦任第七職等,均較高考三級為高,因此,業務涉外性高之類科應考人亦應具備一定程度的英語能力,始顯衡平,爰明定自113年1月1日起,僑務行政、文化行政及新聞等3類科之應考人須於報名期間前3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種之一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一定等級,始得應考。

另因應住宅法制定公布,國民住宅條例配合廢止,爰修正建築工程類科應試專業科目三「營建法規」內容,不再列考國民住宅條例;考量公文寫作能力宜經由實作學習與精進,且本考試應考人均為碩士學歷,應已具相當程度之語言理解及應用等能力,各類科普通科目國文刪除列考公文及測驗。

更新日期: 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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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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