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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原文轉自:考試院】 更新日期: 2021/8/20 上午 09:45:02

考試院院會(19)日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廢止案。

考試院說明,為建立驗光人員專業證照制度,驗光人員法於105年1月6日制定公布,另為保障該法施行前已從事有關業務人員之權益,依同法第56條規定,於法律公布施行後5年內舉辦5次特種考試,提供其取得執業資格機會;自106年至109年間,考選部業舉辦5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完畢;又依本規則第13條規定,本規則施行期間至110年1月7日止。

因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且本規則施行日期已屆滿,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前段及第23條規定,予以廢止。
更新日期: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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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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