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領隊考試»導遊領隊報名時間/資格/導遊領隊證照常見問題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的差別?兩者的差別,簡言之,導遊人員:是接待國外來的客人,也可以說是俗稱的地陪,領隊人員:負責把客人帶出國。因應發展觀光條例修正,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於113年起回歸交通部或其委託機關辦理,用語由「考試」修正為「評量」,考試主要變革是區分「通用制」或「專用制」,評量方式變革後首場考試113年3月由交通部委任部屬觀光局辦理。
導遊領隊人員日期
| 115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簡章 | |
|---|---|
| 報名日期 | 2025/12/09 - 2025/12/18 |
| 筆試日期 | 2026/03/14 - 2026/03/15 |
| 簡章下載 | 115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簡章 |
| 114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 | |
|---|---|
| 報名日期 | 2024/12/10 - 2024/12/19 |
| 筆試日期 | 2025/03/22 - 2025/03/23 |
| 簡章下載 | 114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測驗 |
114年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正式起跑,主辦的交通部觀光署預計113年12月10至19日開放報名,113年11月25日已於網頁公告114年評量報名簡章及網路報名系統,第一階段筆試將於114年3月22至23日舉行(4月公布成績),並將全國分為「北、中、南、東」4考區;外語導遊人員第二階段口試則將於114年5月24至25日辦理(6月公布成績)。
導遊領隊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及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1項、第3項或第4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報名資格者,得參加評量測驗。
| 項目 | 通用制 | 專用制 |
|---|---|---|
| 報名資格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 2.具第一款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 |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之現職人員且於旅行業服務年資滿二年以上者,由其任職旅行業(總公司)推薦報名參測。 2.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或具前開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 |
| 評量類科 | 華語、外語;導遊、領隊 | 僅外語(英語除外);導遊、領隊 |
※同等學力之認定,準用教育部訂定之「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
參測人員有以下情形者,不得應測:
- 導遊人員: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有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三條(違反「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經廢止導遊人員執業證未逾五年者)所定不得充任導遊之情事者,不得報名參加導遊人員評量測驗。
- 領隊人員:依「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規定,有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第三條(違反「領隊人員管理規則」,經廢止領隊人員執業證未逾五年者)所定不得充任領隊之情事者,不得報名參加領隊人員評量測驗。
導遊領隊考試地點
- 評量測驗筆試設臺北、臺中、高雄、花蓮等4個考區;參測人員報名時應自行擇定一考區應測。經報名完成後,考區與類科即不得更改。
- 外語導遊人員口試於臺北考區舉行。
為符合旅遊市場需求,確保國人安全,提升旅客旅遊品質,114年新增外語領隊韓語科目。部分外語不另辦理筆試,採檢定方式作為語言能力認定基準,包括外語導遊(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義大利語、泰語、印尼語)及外語領隊(法語、德語、西班牙語)。
導遊領隊「通用制」與「專用制」差別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新制評量區分為「通用制」及「專用制」,以兼顧業界對人才的需求,其兩者差別如下:
- 通用制:偏向舊國考版本。
- 專用制:須由旅行社推薦、考題較簡化、考科也減半,主要因應業界需求,讓稀有語言人才不因中文讀寫能力限制而無法取得執業資格,不過轉換雇主後執業資格失效,且僅限選考英語以外其他外國語,即華語、英語導遊不採專用制。
參加「專用制」評量者須現任職於綜合旅行業或甲種旅行業,且其旅行業服務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並由任職旅行業推薦報名參加。另外為解決考照率與執業率落差大問題,新制將採「選訓合一」,其參加職前訓練資格之保留年限,為通用制保留3年、專用制保留1年。
通用制評量
| 項目 | 通用制 | |
|---|---|---|
| 報名資格 |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 2.具第一款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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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類科 | 華語、外語;導遊、領隊 | |
| 評量科目 | 筆試-專業科目3科 筆試-外語科目 口試-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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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內容 | 筆試 | 1.第一試筆試:答題類型均為選擇題。 (1)專業科目題數50題(時間1小時),外國語科目題數80題(時間80分鐘)。 (2)導遊人員筆試科目: a.華語:導遊執業實務、導遊執業法規、觀光資源概要。 b.外語:導遊執業實務、導遊執業法規、觀光資源概要、外國語(英語、日語、韓語、越南語及馬來語等5種語言)(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泰語、印尼語、義大利語等6種語言以語言檢定結果認證)(土耳其語、阿拉伯語、俄語等 3 種語言取消)。 (3)領隊人員筆試科目: a.華語:領隊執業實務、領隊執業法規、觀光資源概要。 b.外語:領隊執業實務、領隊執業法規、觀光資源概要、外國語(英語、日語、韓語等3種語言)(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3種語言以語言檢定結果認證)。 |
| 口試 | 2.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 (1)第一試筆試錄取者取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口試時間以10至12分鐘為原則。 (2)語言別:依參加評量者第一試筆試選考之外國語舉行個別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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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及執業機制 | 比照現行導領人員考試,經評量及職前訓練合格者,發給執業證,合格導領人員可自由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團體之臨時招請。 | |
專用制評量
| 項目 | 專用制 | |
|---|---|---|
| 報名資格 |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之現職人員且於旅行業服務年資滿二年以上者,由其任職旅行業(總公司)推薦報名參測。 2.高中職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畢業,或具前開同等學力,持有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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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類科 | 僅外語(英語除外);導遊、領隊 | |
| 評量科目 | 筆試-專業科目1科 筆試-外語科目 口試-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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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內容 | 筆試 | 1.第一試筆試:答題類型均為選擇題。 (1)專業科目題數50題(時間1小時),外國語科目題數80題(時間80分鐘)。 (2)導遊人員筆試科目:導遊執業實務及法規、外國語(英語以外之其他外國語:日語、韓語、越南語及馬來語等4種語言)(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泰語、印尼語、義大利語等6種語言以語言檢定結果認證)(土耳其語、阿拉伯語、俄語等3 種語言取消)。 (3)領隊人員筆試科目: 領隊執業實務及法規、外國語(英語以外之其他外國語:日語、韓語等2種語言)(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3種語言以語言檢定結果認證)。 |
| 口試 | 2.外語導遊人員第二試口試: (1)第一試筆試錄取者取得參加第二試口試資格;口試時間以10至12分鐘為原則。 (2)語言別:依參加評量者第一試筆試選考之外國語舉行個別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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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量及執業機制 | 1.經評量及職前訓練合格者,發給執業證,惟僅得接待推薦旅行社承接之團體,且不同旅行社間不得互相調用(總公司與分公司間允予進行人力調度)、領證者離開原推薦旅行社後,執業證即失效;倘轉赴新旅行社任職,須由新旅行社重行推薦及評量。 2.執業證與「通用制」導領人員有明顯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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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領隊考試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