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快速導覽目錄

五等海洋巡護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五等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

五等海洋巡護輪機組科目

類別 五等海洋巡護
普通科目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占70%、英文占30%)
專業科目 ※3.海巡勤務大意(40%)與海巡法規大意(60%,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4.航海學大意與輪機學大意
體能測驗 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錄取訓練 專業訓練8個月及實務訓練4個月。訓練期間應通過50公尺游泳測驗。

五等海洋巡護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55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五等資格 不限學歷。
體格檢查 請參閱«海巡署特考體格檢查標準»

五等海洋巡護工作內容

分發單位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暨所屬各海巡隊及直屬船隊(含臺灣地區暨金門、馬祖、澎湖等外、離島地區。)
工作內容 依海岸巡防法第3條規定,職司「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走私情報之蒐集、滲透與安全情報之調查及處理」、「海洋環境之保護及保育」並執行「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護」、「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之處理」、「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及其他有關海岸巡防之事項。因此, 工作性質視勤(業)務實際需要,部分工作採24小時輪值方式執勤。
錄取薪資 請參閱«海巡署薪水待遇»
備註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