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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教師證考試資格
具學士以上學位之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及港澳學生修畢師資培育之大學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中華民國國民依師資培育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者,得依證明書或證明所載之師資類科別,報名參加本考試。
| 類科 | 報考資格 |
|---|---|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 取得修畢國民小學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
國民小學教師證考試科目
國民小學教師證考試採筆試方式進行,題型包括選擇題、非選擇題及綜合題(綜合題得以填充、配合、問答、計算或證明等多元型式呈現)。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命題如為選擇題型者,應為四選一之單選題,答錯不倒扣。
| 類科 | 國民小學教師證考試科目 |
|---|---|
| 共同科目 | 1.國語文能力測驗 2.數學能力測驗 |
| 教育專業科目 | 1.教育理念與實務 2.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3.課程教學與評量 |
教師資格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
- 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
- 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50。
- 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國民小學各科素養評量指標
一、共同科目
| 應試科目 | 評量指標 |
|---|---|
| (一)國語文能力測驗 | 1.語文理解:包括語文知識與閱讀理解。 (1)語文知識: A.字詞理解與運用分析。 B.文化常識與應用文書。 (2)閱讀理解: A.內容意旨。 B.篇章結構與風格欣賞。 |
| 2.溝通表達:能以通順語句、適當結構,抒發主觀經驗並整合客觀資訊,以達成有效溝通。 | |
| (二)數學能力測驗 | 1.普通數學: (1)理解數學概念之意義及概念間連結。 (2)運用合理方法與步驟執行數學程序。 (3)應用數學知識來解決數學或生活中問題。 |
| 2.數學教材教學: (1)理解國民小學數學課程內容及教材脈絡,並應用於數學教學。 (2)理解國民小學學童數學概念之發展與迷思,並應用於數學教學。 (3)理解國民小學數學教學策略與多元評量方法,並應用於數學教學。 |
二、教育專業科目
| 應試科目 | 評量指標 |
|---|---|
| (一)教育理念與實務 | (1)了解主要教育思潮與理論之意義、規準、本質、目的及功能,並應用於各級學校教育。 (2)了解並應用教育內外在社會環境與社會脈絡,包括巨觀、微觀二層面,如教育與社會公平、社會變遷、社會關係等。 (3)了解我國主要教育行政與教育制度、教育法規與教育政策、學校實務及教育改革趨勢,並應用於國民小學教育情境。 (4)了解教師專業倫理與實踐之內涵,並應用於國民小學。 |
| (二)學習者發展與適性輔導 | (1)了解兒童身心發展理論、不同社經及文化背景之發展差異,並應用於教學與輔導。 (2)了解主要學習理論(包括學習策略)與動機理論,並應用於國民小學學生學習與輔導。 (3)辨識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特質及鑑定歷程,並提供適切支持與轉介。 (4)了解班級經營、正向支持的原理、方法與技巧,並應用於培養學生自律與自治,促進親師生關係及營造友善學習環境。 (5)了解主要輔導理論、方法與技巧、輔導機制與資源、輔導倫理與主要法規,並應用於協助學生適應與發展。 |
| (三)課程教學與評量 | 本指標中所指稱之「了解」與「應用」,涵蓋師資生之情境應用、高層次思考、反思修正等表現,包括下列五項: (1)了解課程主要原理、課程發展與設計、課程評鑑之原則,以應用於國民小學課程、教學及評量。 (2)考量社會變遷中之重要議題、課程政策與改革趨勢,以發展課程、教學及評量。 (3)了解教學之主要理論與模式,以設計、實施、改善國民小學教學。 (4)了解多元教學方法與策略、學習科技與資源,以應用於國民小學教學規劃與實踐(包括探究與實作)。 (5)了解與使用多元評量方法(包括使用科技),以檢視學習進展,促進學生自我成長,及指引與調整教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