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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水署灌溉工程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農田水利概論與相關法規」中之相關法規包括:農田水利法、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農田灌溉排水管理辦法、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水利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等。題型除共同科目二為選擇題外,其餘皆包含選擇題及非選擇題。
| 科目/類科 | 灌溉工程人員 |
|---|---|
| 共同科目 | 1.公文與法學緒論(15%) 2.農田水利概論與相關法規(15%) |
| 專業科目 | 1.渠道水力學概要(35%) 2.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35%) |
農水署灌溉工程資格條件
| 國籍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 年齡 | 已屆65歲屆齡退休年齡者,若經錄取依規定亦不予進用。 |
| 學歷 | 高中職以上(含高中、高職、五專前三年),即具大專、大學或研究所等更高學位者均符合報考資格。 |
農水署灌溉工程工作內容
| 分發單位 | 甄試採分管理處報名,分管理處錄取,錄取後由各管理處列冊儲備候用,並通知後續進用事宜。 |
|---|---|
| 工作性質 | 1.工務組:做發包、主辦工程、測量設計或是其他工程相關事務。 2.工作站:監工、測量設計等工作,亦有時也會做管理方面的工作。 |
| 錄取薪資 | 請參閱«農田水利署薪水» |
| 備註 |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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