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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業務工作內容

農會信用業務類別,主要從事存款、放款及農貸轉放等信用業務。農漁會信用部的業務範圍相較於銀行單純,主要為存款及放款業務,依「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農會信用部經營之業務如下:

  1. 收受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活期、定期、儲蓄及支票存款。
  2. 辦理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放款。
  3. 受政府機關及銀行委託代放款項。
  4. 會員從事農業產銷所需設備之租賃。
  5. 國內匯兌。
  6. 受託代理收付款項。
  7. 受託代理鄉鎮(市)公庫。
  8. 出租保管箱。
  9. 其他經財政部核准辦理之業務。

錄取人員由員額出缺農會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應自榜示日起3個月內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進用並通知,因農會事業為綜合性業務,錄取後得視農會經營需求安排不同類別之職務。薪資待遇:每間農會職員的薪資與福利條件不盡相同,實際內容以該單位核定為準,請參閱 «農會薪水待遇»。

新進人員/信用業務應考資訊

新進人員分二試: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報考專門技術類組職缺免參加第一試(筆試)。

第一試(筆試)題型:

  1. 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 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報考資格及考試科目

類別 信用業務(新進人員)
職等 八職等 九職等以下
學歷 碩士以上學位。 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證照 須具備金融保險、授信風控、內部稽核及洗錢防制等相關專業證照與資格訓練。
筆試科目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 農業概論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 貨幣銀行學
複試(口試) 採統問統答方式。

第二試(口試):

成績以100分計,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1. 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 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與經驗)。
  3. 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 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升等人員/信用業務應考資訊

升等人員:筆試。

(一)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題型:

  1. 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3. 專業科目: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二)技工、工友晉升職員題型:

  1. 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 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報考資格及考試科目

類別 信用業務(升等人員)
職等 七職等晉升六職等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資格 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 限農會現職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 3 年以上。
筆試科目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1. 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 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一般類組」各類別相關證照種類

十一職等職缺免證照,八職等、九職等、十職等職缺,各類別證照以1張為限,證照種類由出缺農會訂定並公告之。亦可於中華民國農會網站「考試專區」查詢。金融業務類-信用業務所列種類之一:

  1. 人身保險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
  2. 財產保險業務員測驗合格證書
  3. 風險管理基本能力
  4.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合格證書或農漁會稽核業務訓練證書
  5. 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
  6.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
  7.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及格證明
  8. 存匯相關訓練證照(需二年內取得,訓練時數需16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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