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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類組/一般類應試資訊
臺北捷運行車類組«一般類»考試分為兩階段,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及心理測驗。學歷一律採認「畢業證書」,且需符合報考之應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並為教育部認 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
經錄取進用者,須接受公司分發之任職單位,相同類科人員,係依北捷公司業務需求進行任職單位分發。臺北捷運薪水,請參閱«臺北捷運薪水»。
行車專員/一般類
| 項目/類科 | 行車專員/一般類 |
|---|---|
| 資格條件 | 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畢。 |
| 共同科目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 專業科目 | 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 工作內容 | 1.負責電聯車之駕駛、廣播服務及狀況處理。 2.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3.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
| 項目/類科 | 行車專員/原住民類 |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畢。 2.須具原住民身分者。 |
| 共同科目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 專業科目 | 綜合科目(數理邏輯、捷運法規及常識) |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 工作內容 | 1.負責電聯車之駕駛、廣播服務及狀況處理。 2.負責電聯車隨車監控及狀況處理。 3.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 5.需輪班。 |
北捷口試及心理測驗
-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
- 口試平均分數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 心理測驗僅供口試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