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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國貿工作內容
國營職員級的工作內容偏重於規劃、設計、管理與採購等業務。國營國貿職務主要負責燃料、油品及設備採購,合約之履約及爭議處理、行銷、貿易管理以及國際市場商情研究等相關業務。
國營國貿資格條件
國營事業國貿類組適合各類背景的考生,只需具備專科以上學歷,且無科系及年齡限制(依屆齡退休規定辦理)。
| 類別 | 國營國貿 |
|---|---|
| 國籍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 學歷 |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
| 試場 | 分設臺北、臺中、高雄、花蓮 4 個考區。 |
| 用人機關 | 錄取用人機構主要為台電、中油。 |
| 福利待遇 |
|
國營國貿考試科目
國營國貿考試分為筆試(占總分80%)及口試(占總分20%),筆試共同科目、專業科目題型與配分:
- 共同科目:國文為論文寫作,英文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專業科目 A 採測驗式試題,專業科目 B 採非測驗式試題。
- 測驗式試題均為選擇題(單選題,答錯不倒扣);非測驗式試題可為問答、計算、申論或其他非屬選擇題或是非題之試題。
| 類別 | 國營國貿 |
|---|---|
| 共同科目(20%) | 國文、英文 |
| 專業科目 A(30%) | 1.政府採購法規 2.商事法 |
| 專業科目 B(50%) | 1.英文翻譯及寫作 2.國際貿易法規及實務 |
| 複試 | 複評測試及口試。 |
| 歷屆試題 | ↪國營財會考古題 |
國營複試:口試
口試占總成績 20%,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及配分如下:
- 儀態:20 分(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20 分(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60 分(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國貿考科命題大綱
專業科目A:採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 A | 命題大綱 |
|---|---|
| 政府採購法規 | ※下列命題大綱為考試範圍之例示,相關之綜合性、應用性試題仍屬命題範圍。 一、政府採購法。 二、政府採購法相關子法。 三、政府採購協定(GPA)。 |
| 商事法 | ※下列命題大綱為考試範圍之例示,相關之綜合性、應用性試題仍屬命題範圍。 一、商事法的基本原理原則。 二、公司法:總則、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外國公司、公司之登記、附則。 三、票據法:通則、匯票、本票、支票、附則。 四、海商法:通則、船舶、運送、船舶碰撞、海難救助、共同海損、海上保險、附則。 五、保險法:總則、保險契約、財產保險、人身保險、保險業、附則。 |
專業科目B:採非測驗式試題。
| 專業科目 B | 命題大綱 |
|---|---|
| 英文翻譯及寫作 | ※下列命題大綱為考試範圍之例示,相關之綜合性、應用性試題仍屬命題範圍。 一、中文翻譯英文(含商用英文)。 二、英文翻譯中文(含商用英文)。 三、英文作文。 |
| 國際貿易法規及實務 | ※下列命題大綱為考試範圍之例示,相關之綜合性、應用性試題仍屬命題範圍。 一、國際貿易契約之議定。 二、信用狀及其他付款實務。 三、進出口簽證。 四、國際貨物運輸與保險實務。 五、進出口結匯與融資。 六、貿易糾紛、索賠與商務仲裁。 七、國貿條規及信用狀統一慣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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