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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事考試科目

五等考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類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五等錄事 ※1.國文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3.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4.法學大意

錄事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

學歷資格 不限學歷。
年齡限制 年滿18歲以上。

錄事工作內容

錄事的工作主要涉及行政和文書處理,多屬於例行性且單純的任務,對於善於打字且想從事司法工作,但又偏好行政事務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合適的選擇,可以考慮將其列入報考清單。

分發單位 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工作內容
  • 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錄取薪資 約 33,900 元。
 

錄事打字測驗

錄取錄事人員,須參加實務訓練,在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通過標準如下:中文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40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五等類科

錄事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錄事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Q
錄事做什麼?
錄事工作包括繕打部份公文,如開庭通知、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製作裁定、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錄(音)錄下開庭過程、協助前科資料輸入、單一窗口查詢、財產物品管理、贓證物管理、出納、圖書檔案管理、收發繕校文件、印信之典守、研究發展考核、訴訟輔導等。
Q
錄事是幾職等?
錄事人員錄取後,以委任第一職等任用。
Q
錄事 是公務人員嗎?
錄事人員需通過國家考試取得任用資格,主要工作地點為司法院所屬法院、法務部所屬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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