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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幼教保員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考試科目,各縣市甄選細節略有差異,請依各縣市招考簡章公告為準,以下僅提供做為參考。

快速導覽目錄

公幼教保員科目

初試考試科目均以選擇題命題,採電腦閱卷,應使用黑色 2B 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初試項目:筆試

考試科目 考科內容及範圍
幼教基本知能
  1. 幼兒發展與輔導。
  2. 幼兒教保行政、法令與政策。
  3. 幼兒園、家庭與社區。
幼教專業知能
  1. 課程設計。
  2. 教材教法。
  3. 幼兒園環境規劃。
  4. 幼兒教保教學與學習評量。
  5. 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6. 學前特殊教育。

複試項目:口試

  1. 時間:10 分鐘。
  2. 口試範圍: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幼兒教保相關法令及規定、幼兒教保經驗與個人生涯規劃、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及其他等。
  3. 採分組口試,成績以 T 分數校正,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2位。

公幼教保員成績計算

成績計算 成績占比
初試成績計算
  1. 「幼教基本知能」及「幼教專業知能」成績各佔 50%。
  2. 初試錄取者,其初試成績合併於複試成績中計算。
  3. 初試科目其中 1 科零分則不予錄取。
總成績計算
  1. 總成績計算方式:初試成績及複試成績各佔 50%。
  2. 總成績相同時,以複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3. 複試成績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70 分者,不列入錄取名單及 T 分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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