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幼教保員考試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考試科目,各縣市甄選細節略有差異,請依各縣市招考簡章公告為準,以下僅提供做為參考。
快速導覽目錄
公幼教保員科目
初試考試科目均以選擇題命題,採電腦閱卷,應使用黑色 2B 鉛筆作答,違者不予計分。
初試項目:筆試
| 考試科目 | 考科內容及範圍 |
|---|---|
| 幼教基本知能 | 1.幼兒發展與輔導。 2.幼兒教保行政、法令與政策。 3.幼兒園、家庭與社區。 |
| 幼教專業知能 | 1.課程設計。 2.教材教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教學與學習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6.學前特殊教育。 |
複試項目:口試
- 時間:10 分鐘。
- 口試範圍: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幼兒教保相關法令及規定、幼兒教保經驗與個人生涯規劃、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及其他等。
- 採分組口試,成績以 T 分數校正,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第2位。
公幼教保員成績計算
| 成績計算 | 成績占比 |
|---|---|
| 初試成績計算 | 1.「幼教基本知能」及「幼教專業知能」成績各佔 50%。 2.初試錄取者,其初試成績合併於複試成績中計算。 3.初試科目其中 1 科零分則不予錄取。 |
| 總成績計算 | 1.總成績計算方式:初試成績及複試成績各佔 50%。 2.總成績相同時,以複試成績高者為優先。 3.複試成績原始分數平均未達 70 分者,不列入錄取名單及 T 分數計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