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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等考試 ─ 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升等考》簡任升等考/薦任升等考時間及升等考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屬於內部升遷的考試,必須為現職的公務人員,且達到法定要件才能參加,並非所有現職公務人員都可以參加,目前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分為「簡任升等考」及「薦任升等考」二種,約每二年舉辦一次。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為自己的仕途奮力一搏,選擇最有效率的方式讓你成功達陣!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約每二年舉辦一次,約在7月報名、11月考試。

112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報名日期 112.07.25(二) - 08.03(四)
考試日期 112.11.04(六) - 11.05(日)
放榜日期 113.01.12(五)
114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報名日期 預計114年7月
考試日期 預計114年11月
放榜日期 預計115年1月

公務人員升等考簡章

公務人員升等考分為簡任升等考及薦任升等考,每次視用人機關需求設置,歷次升等考簡章可點擊下選單後下載。

公務人員升官等應考資格

通過薦任升官等考試者,取得薦任官資格,即薦任第六職等,等同於高考或是特種三等考試及格;通過簡任升官等考試者,取得簡任官資格,即簡任第十職等。 關務人員、警察人員、交通事業人員等另有分等規定者,其升等考試規則由考試院另定之。

簡任升官等 一、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九職等人員四年以上,已敘薦任第九職等本俸最高級。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三、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薦任第九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
薦任升官等 一、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滿三年,已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最高級。
二、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仍繼續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前款年資、俸級條件。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仍繼續以技術人員任用,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四、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之現任委任第五職等人員,並具有第一款年資、俸級條件或現任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人員。
五、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之規定經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現任薦任或薦派第六職等至第八職等人員。

※具有上述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者,即可報考該等別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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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升官等Dcard常見問題

Q: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簡稱升官等考試),分簡任升官等考試及薦任升官等考試,考試時間為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

Q: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是什麼?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為晉升的良好制度,目的在於鼓勵優秀人員上進及甄拔優秀人才,通過考試可取得升任簡任第十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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