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證人考試科目與報考資格一次看!
保險公證人是專門為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服務的第三方專業人士,負責對保險標的物(如房屋、船舶)進行查勘、鑑定、估價,並在事故發生後進行賠款的理算與洽商,最後出具證明文件。
快速導覽目錄
保險公證人日期
| 115年保險公證人考試簡章 | |
|---|---|
| 報名日期 | 2026/02/24 - 2026/03/05 |
| 筆試日期 | 2026/06/06 - 2026/06/07 |
| 簡章下載 | 115年保險公證人考試簡章 |
保險公證人資格條件
保險公證人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採筆試方式進行。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照。
| 考試等級 | 普考(專技) |
|---|---|
| 類科別 | 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 |
| 學歷資格 | 高中(職) |
| 應考資格 | 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
保險公證人考試科目
保險公證人除「一般保險公證報告」、「一般查勘鑑定」、「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海事查勘鑑定」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類科 | 應試科目 |
|---|---|
| 一般保險公證人 | 1.保險法規概要 2.一般保險公證報告 3.一般查勘鑑定 4.估價與理算概要 |
| 海事保險公證人 | 1.保險法規概要 2.海商法概要 3.海事保險英文公證報告 4.海事查勘鑑定 |
一般保險公證人與海事保險公證人差別
一般保險公證人著重於「陸上事故與財產損失」的查驗與評估;海事保險公證人則聚焦於「海上運輸與船舶事故」的鑑定與公證。兩者皆須保持中立與專業,確保理賠程序公平、公正,並為保險雙方提供可信的專業判定依據。
主要差別
| 類科 | 主要差別 |
|---|---|
| 一般保險公證人 | 處理各類陸上保險事故的勘驗與損失評估,如火災、車禍、工安、竊盜等案件。重點在於釐清事故原因、確認損失金額,並提供保險理賠的專業意見。 |
| 海事保險公證人 | 專門處理與海上運輸有關的保險事故,例如船舶碰撞、擱淺、火災、貨物受損等。除了損失估算外,還需了解航運規範、國際貿易條約及海商法,以確保理賠與責任判定符合國際標準。 |
工作性質
| 類科 | 工作性質 |
|---|---|
| 一般保險公證人 | 1.接受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委託,勘查事故現場。 2.調查事故原因,評估損失範圍與金額。 3.撰寫公證報告,作為保險理賠或法律依據。 4.提供風險管理與防災建議,協助降低未來損害。 |
| 海事保險公證人 | 1.處理船舶、貨物運輸中的損害調查與鑑定。 2.評估海難、碰撞或貨損事故的損失金額。 3.出具正式公證書,作為理賠或法律爭議的依據。 4.可能受法院、船東或保險公司委託擔任鑑定人。 |
保險公證人未來出路
一、需要「一般保險公證人」證照的行業
主要服務保險公司、鑑定機構與一般企業。
| 行業 | 需求說明 |
|---|---|
| 保險公證公司、鑑定公司 | 1.主要受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委託,辦理火災、車禍、工安、責任險等案件的勘驗、公證與損失評估。 2.是一般保險公證人最主要的就業領域。 |
| 保險公司 | 1.理賠專員或核損人員具公證人證照,可提升案件判斷與專業信任度。 2.協助處理保險事故現場勘查與理賠資料審核。 |
| 風險管理與法務顧問公司 | 尤其是製造業、營造業、能源產業等高風險行業,需具備保險與損害評估知識,以降低突發損失。 |
| 法務顧問與鑑定相關單位 | 在保險糾紛或損害訴訟中,公證人可擔任專業鑑定人或出具報告作為法院依據。 |
二、需要「海事保險公證人」證照的行業
主要服務航運、物流、海事鑑定與港務領域。
| 行業 | 需求說明 |
|---|---|
| 航運公司、船務代理業 | 涉及船舶保險與貨物運輸理賠,需專業人員負責事故查證與公證。 |
| 貨運承攬業與物流公司 | 對接出口商、進口商與保險公司,處理貨物損壞、延誤或遺失時的保險鑑定與理賠。 |
| 海事鑑定與公證行 | 提供船舶損害、貨損、碰撞事故的調查與鑑定報告,是海事保險公證人的主要執業單位。 |
| 保險公司 | 專門處理海上保險商品,如船舶險、貨運險等,具證照者可擔任核保、理賠或風控人員。 |
| 港務局、船級協會與海事顧問公司 | 涉及船舶檢驗、事故調查與安全管理等業務,具海事保險專業資格者更具專業競爭力。 |
三、同時具備兩張證照的優勢
- 可同時處理「陸上保險」與「海上保險」案件,業務範圍更廣。
- 適合在大型保險公司、公證行或風險管理顧問公司發展。
- 在理賠、鑑定與風險顧問等領域具有跨界專業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