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園區招考»經濟部產業園區徵選類別與資格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招考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皆需大學畢業以上學歷,甄選各類人員,均分二試舉行,須通過第一試(筆試)後,才能參加第二試(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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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園區招考資格
共同資格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甄選類別資格條件
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 行政服務組 |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 |
|---|---|---|
| 環保組 | 操作維護 | 1.學歷: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 2.面試得加分條件:下水道技術士證照(管渠系統、機電設備、處理系統、水質檢驗之證照擇一)或乙級廢水處理等相關證照。 |
| 化驗 | ||
產業園區分發區
產業園區甄選依據「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辦理,經甄選合格者,再依其甄選總成績及所填志願,分發各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僱用之。
- 臺北分局轄區包含: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
- 臺中分局轄區包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市。
- 臺南分局轄區包含: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
- 高屏分局轄區包含:高雄市、屏東(縣)市、臺東縣。
產業園區招考科目
經濟部國營聯招類科多元,可供考生依自身興趣、背景選擇報。
| 職務分類 | 行政服務組 |
|---|---|
| 專業科目(一) | 1.法學緒論、民法概要(總則、物權債編租賃第二章第五節)及政府採購法 2.英文初級 3.公文寫作 |
| 專業科目(二) | 1.產業創新條例第九章、第十一章及產業時事。 2.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3.產業園區各種用地用途及使用規範辦法。 4.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 |
| 職務分類 | 環保組-化驗 |
|---|---|
| 專業科目(一) | 1.環保法規及時事(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 2.公文寫作 |
| 專業科目(二) | 1.環境水質標準檢驗方法 2.環境水質檢驗法規 |
| 職務分類 | 環保組-操作維護 |
|---|---|
| 專業科目(一) | 1.環保法規及時事(下水道法、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 2.公文寫作 |
| 專業科目(二) | 1.環工概論(水污染防治、水質處理、污泥處理與處置及污水處理廠操作與維護) 2.機電概論 |
產業園區招考面試
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
- 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 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產業園區薪水
新進約僱人員均依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約僱人員薪點表自240薪點起薪,月支報酬為32,400元。管理機構人員係依據「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規定進用,相關待遇(薪點晉級)、福利皆依前述辦法之規定辦理。
產業園區招考日期
| 114年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 | |
|---|---|
| 報名日期 | 2025/06/06 - 2025/06/19 |
| 筆試日期 | 2025/06/28 - 2025/06/28 |
| 簡章下載 | 114年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 |
| 113年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 | |
|---|---|
| 報名日期 | 2024/09/13 - 2024/09/26 |
| 筆試日期 | 2024/10/05 - 2024/10/05 |
| 簡章下載 | 113年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新進約僱人員甄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