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招考工友、駕駛、駐衛警察,薪水31k起!

中央銀行不定期公開徵選工友、駕駛及駐衛警察人員等,錄取人員非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用,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審定。工友及駕駛錄取人員依中央銀行工員僱用敘薪及遷調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試用6個月;駐衛警察錄取後依中央銀行駐衛警察人事管理要點等有關規定試用4個月,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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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招考日期
| 115年中央銀行駐衛警察隊隊員甄選簡章 | |
|---|---|
| 報名日期 | 2026/01/08 - 2026/01/21 |
| 筆試日期 | 2026/02/07 - 2026/02/07 |
| 簡章下載 | 115年中央銀行駐衛警察隊隊員甄選簡章 |
| 114年中央銀行駕駛甄選 | |
|---|---|
| 報名日期 | 2025/07/17 - 2025/07/30 |
| 筆試日期 | 2025/08/16 - 2025/08/16 |
| 簡章下載 | 114年中央銀行駕駛甄選 |
115年中央銀行駐衛警察隊隊員甄選
| 甄試類別 | 駐衛警察隊隊員 |
|---|---|
| 薪資待遇 | 試用期間約 4.53 萬元,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僱用約 4.69 萬元 |
| 國籍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兼具外國國籍者,須符合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 9 條第 2 項規定(報考者通過第一試,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繳交「國籍具結書」)。 |
| 筆試科目 | (一)科目一:作文及公文寫作。 (二)科目二:行政院安全管理手冊、警察勤務條例、警械使用條例;未達 50 分者,不 得參加第二試(術科)。 (三)科目三:刑法概要。 |
| 術科測驗 | (一)交通指揮:成績以 100 分計,採計交通警察指揮手勢 9 項,依手勢正確與否評定分數。 (二)跑步測試:採及格制,凡未通過者不得參加第三試(口試)。 1.施測內容:跑走 1,200 公尺。 2.及格標準:男性為 5 分 50 秒(含)以內,女性為 6 分 20 秒(含)以內。 |
| 口試測驗 | 占甄選總成績 50%。依儀態、言詞、知識經歷及應變能力等項目進行 綜合考評;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
| 正取(備取) | 2(4) |
| 工作內容 | 央銀行為國家銀行,依「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規定 設置駐衛警,採全日 24 小時 3 班輪值方式執行勤務,並經內政部核准配置槍枝械彈, 以確保行區及鈔券戒護運送之安全。 |
114年中央銀行工友甄選
| 甄試類別 | 工友 |
|---|---|
| 薪資待遇 | 31,400 元,獎金另計 |
| 學經歷資格 | 1.學歷: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 2.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正本: (1)申請日期為114年8月20日(含)之後。 (2)一般勞工檢查項目,須含胸部X光攝影及血液、尿液等基本檢查項目(公立醫院不包括公辦民營醫院、私立醫院、診所及健檢中心)。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 (1)申請日期為114年8月20日(含)之後。 (2)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
| 筆試科目 | 國文(國語文常識、閱讀測驗) |
| 複試測驗 | 口試、體能測驗,肩扛(或手抱)20公斤重物,跑走30公尺(直線1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
| 正取(備取) | 1(2) |
| 工作內容 | 1.工作地點:臺北市。 2.一般事務性工作(包括會議室管理、機關外部交寄或遞送公文與郵件、機關內部遞送公文與郵件、搬運重物、辦公室環境整理等),以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114年中央銀行駕駛甄選
| 甄試類別 | 駕駛 |
|---|---|
| 薪資待遇 | 34,900~38,900 元,獎金另計 |
| 學經歷資格 | 1.學歷: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 2.專業證照:領有本國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駕照者,且無肇事紀錄(須提供114年8月20日(含)以後申請的公路監理機關開立之「中華民國汽車駕駛執照審查證明書」正本)。 3.工作經驗:3年以上駕駛工作經驗(年資統計至114年7月30日止)。 4.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正本: (1)申請日期為114年8月20日(含)之後。 (2)一般勞工檢查項目,須含胸部X 光攝影及血液、尿液等基本檢查項目(公立醫院不包括公辦民營醫院、私立醫院、診所及健檢中心)。 5.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正本: (1)申請日期為114年8月20日(含)之後。 (2)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 |
| 筆試科目 | 1.科目一:國文(國語文常識、閱讀測驗) 2.科目二:綜合科目(含交通法規、法律常識及基本機械常識) |
| 複試測驗 | 口試。 |
| 正取(備取) | 2(4) |
| 工作內容 | 1 工作地點: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 2.運鈔勤務及駕駛勤務。 3.定期檢查保養車輛並維護車輛清潔。 4.支援各項公務勤務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