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除役特考»退除役特考資格及退伍軍人常見問題一覽
退除役設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約每二年舉辦一次,每次約3月報名、6月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係為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政策,使尚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退除役官兵,取得轉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以安定其生活所舉辦之考試。
退除役特考日期
| 114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 |
|---|---|
| 報名日期 | 114/03/07 - 114/03/17 |
| 筆試日期 | 114/06/14 - 114/06/15 |
| 簡章下載 | 114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
| 112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 |
|---|---|
| 報名日期 | 112/03/06 - 112/03/15 |
| 筆試日期 | 112/06/10 - 112/06/11 |
| 簡章下載 | 112年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
退除役特考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依法退除役之軍人,具有附表一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各該等考試。 前項所稱退除役之軍人,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
現役軍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持有權責機關出具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準用第一項規定:
- 服役十年以上且服滿現役最少年限。
- 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
資格條件
| 退除役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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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除役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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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制上,軍職轉公職的方法大致有三種
一、透由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依法退除役之軍人,具退除役特考規定所列各等應考資格者得應本考試。所稱退除役之軍人,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
現役軍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持有權責機關出具於本考試筆試考畢之次日起二個月內退伍之證明文件者,並具有退除役特考規則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等考試:
- 服役十年以上且服滿現役最少年限;
- 因作戰或因公致病、傷或身心障礙經核定有案。
考試及格人員,以分發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任用為限。
二、透過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中將轉任、少將轉任、上校轉任)
現役軍職人員轉任公務人員只限於上校級以上軍官,且已服滿法定役期,按應考人軍職官等官階分中將轉任考試、少將轉任考試、上校轉任考試。考試及格人員,按報名轉任機關,由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役政、軍訓單位任用,並僅得於各轉任機關間轉調。但轉調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以具有航海(空)、造船、輪機、資訊、電子等特殊專長者為限。
三、透過公務人員考試或其他特種考試
常見的公職或特種考試例如:高普考、初等考、地方特考、一般警察特考、司法特考等,科目和退除役特考大致類似,但沒有軍職上的限制上才能考,不過相對來說,對手是一般大眾,競爭者比退除役特考來得多。
公務人員如何升遷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屬於內部升遷的考試,分為「簡任升等考」和「薦任升等考」,約每兩年舉辦一次,必須為現職的公務人員,且達到法定要件才能參加,並非所有現職公務人員都可以參加。儘管並非所有現職公務人員都符合參加資格,若想由委任提升官等至薦任者,最簡單的方式是參與高考三級或特考三等考試。
退除役特考常見問題
以下整理了Dcard和PTT平台上有關退除役特考的常見問題與解答,提供做為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