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薦任升等考戶政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類科 | 薦任升等考/戶政 |
---|---|
普通科目 | ※1.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2.國文(作文80%、測驗20%) |
專業科目 | ◎3.行政法 4.移民政策與法規(包括兩岸關係法規) 5.戶政法規(包括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與姓名條例) 6.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
薦任升等考戶政資格
學歷資格 | 不限學歷。 |
---|---|
應考資格 |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薦任升官等考試︰
|
限制條件 | 應考人以報考現任或曾任職系之類科為限。 |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