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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衛模擬考試4/22~5/4考試報名,請詳閱此文
消防設備人員 ─ 考試科目成績
消防設備師考試科目/消防設備士考試科目與成績計算方式
專技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分為高考消防設備師及普考消防設備士,消防設備師考試科目六科、消防設備士考試科目四科,考試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60分為錄取標準。
消防設備人員成績計算
消防設備師 | 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60分為錄取標準。但錄取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10%者,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0%且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50分者為錄取。 |
消防設備士 | 以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60分為錄取標準。但錄取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16%者,以全程到考人數前16%且各應試科目成績平均滿50分者為錄取。 |
備註 | 1.人數計算結果如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應錄取人數最後一名有同分者,一律錄取。 2.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視為零分。 |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科目
消防設備人員雖然是證照考試,但科目與一般警察特考四等消防警察重複性高,有興趣參加公職考試的考生可做為參考之一。
消防設備師 | 1.消防法規 2.火災學 3.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4.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5.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6.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
消防設備士 | 1.消防法規概要 2.火災學概要 3.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4.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各類科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依下列規定:
一、消防設備師之「消防法規」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消防設備師之「火災學」、「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及「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採申論式試題。
三、消防設備士之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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