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科目/消防設備師(士)成績計算方式

專技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分為高考消防設備師及普考消防設備士。應試科目消防設備師六科,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消防設備士四科,總成績達50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

快速導覽目錄

消防設備師考試科目

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試科目 6 科,其中「消防法規」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其餘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

類科 消防設備師(專技高考)
應試科目
  1. 消防法規
  2. 火災學
  3. 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4. 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5. 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6. 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
歷屆試題 消防設備師考古題
及格標準 應試科目總成績達 60 分者為及格(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若及格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 10%,則按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排序,取排名前 10%、總成績達 50 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並以該最後一名之總成績作為及格標準。應試科目若有一科為零分,或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者,均不予及格。

消防設備士考試科目

消防設備士考試應試科目 4 科,考試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類科 消防設備士(專技普考)
應試科目
  1. 消防法規概要
  2. 火災學概要
  3.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4.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歷屆試題 消防設備師考古題
及格標準 應試科目總成績滿 60 分為及格(按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若及格人數未達全程到考人數 16%,則改以全程到考者總成績高低排序,取排名前 16%、總成績達 50 分且無任一科為零分者為及格,並以該最後一名之總成績作為及格標準。應試科目若有一科為零分,或缺考科目以零分計算者,均不予及格。

消防設備人員及格標準說明

消防設備師與設備士的及格判定採雙軌制。首要標準為總成績滿 60 分即為及格;若及格人數未達標,則啟動錄取比例機制:設備師取前 10%、設備士取前 16% 之考生。

及格標準彙整表

類科 標準一:總分及格 標準二:錄取比例
消防設備師 總成績滿 60 分 全程到考人數前 10%
消防設備士 總成績滿 0 分 全程到考人數前 16%

共同限制條件

若採取「錄取比例」制,仍須符合以下兩點:

  • 最低總分: 總成績不得低於 50 分。
  • 零分限制: 任一科目為 0 分(含缺考)者,不予及格。

安裝、維護消防設備

負責消防設備的安裝、檢查與維護,確保其正常運作並符合安全標準。

«立即報名消防設備師» «立即報名消防設備士»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