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招考科目/中油口試及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
中油僱員分為二試進行,第一試為筆試,考試科目包括共同科目國文、英文2科及各類別專業科目,第二試複試項目為口試及現場測試。中油僱員成績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70%,口試成績以100分,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凡任一項未通過即遭淘汰,不得再進行其他項目測試。
中油僱員考試科目
中油僱員筆試所有類別均考二節,第一節考共同科目(國文、英文),第二節考專業科目。
共同科目(30%)
國文、英文,題型:四選一單選題、非選擇題。
專業科目(70%)
題型:四選一單選題、非選擇題。
| 甄選類科 | 專業科目 |
|---|---|
| 煉製類 | A.理化 B.化工裝置 |
| 機械類 | A.機械常識 B.機械力學 |
| 儀電類 | A.電工原理 B.電子概論 |
| 電氣類 | A.電工原理 B.電機機械 |
| 電機類 | A.電工原理 B.電機機械 |
| 土木類 | A.土木施工學 B.測量概要 |
| 安環類 | A.理化 B.化工裝置 |
| 公用事業輸氣類 |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
| 油料操作類 |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
| 天然氣操作類 | A.電腦常識 B.機械常識 C.電機常識 |
| 油罐汽車駕駛員類 | A.汽車學概論 B.機械常識 |
| 探採鑽井類 | A.電工原理 B.機械常識 |
| 事務類 | A.會計學概要 B.企管概論 |
| 消防類 | A.火災學概要 B.消防法規【消防法及其施行細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 加油站儲備幹部類 | A.電腦常識 B.電機機械 C.工安環保法規及加油站設置相關法規【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其施行細則、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石油管理法、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
| 護理類 | A.職業衛生護理 B.內外科護理 C.急重症護理 |
| 航空加油類 | A.汽車學概論 B.機械常識 |
| 航海類 | A.貨物作業概要與航海英文 B.船舶操作與航行安全管理 |
現場測試項目
報考事務類1(一般)、事務類2(限身心障礙身分人員報考)、護理類者, 僅須參加複評測試及口試,不須參加現場測試。其餘各甄試類別均須參加複評測試、口試及現場測試。
| 甄選類別 | 場測試項目 |
|---|---|
| 煉製類、機械類、儀電類、電氣類、電機類、土木類、安環類、航空加油類 | 引體向上(1下)、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辨色實作模擬、辨識標示牌(4公尺) |
| 公用事業輸氣類、油料操作類、天然氣操作類、油罐汽車駕駛員類、加油站儲備幹部類、航海類 | 握力測驗(左右手各30公斤)、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辨色實作模擬、辨識標示牌(4公尺) |
| 探採鑽井類1、探採鑽井類2 | 引體向上(1下)、負重25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辨色實作模擬、辨識標示牌(4公尺) |
| 消防類 | 引體向上(1下)、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70公尺、跑走800公尺、辨色實作模擬、辨識標示牌(4公尺) |
| 事務類、護理類 | 無須參加現場測試 |
施測簡述與合格標準
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計分,任一項沒有通過即淘汰;參加現場測試時, 請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赤腳應考,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 表說明:
| 測驗項目 | 施測簡述 | 合格標準 |
|---|---|---|
| 引體向上 | 上槓後,以「鐵槓高於頭頂,引體向上至下顎超過鐵槓」計為1次。 | 1次(若完成2次或3次者則作為口試評分參考) |
| 握力測驗 | 測試全程手臂伸直自然下垂,聞口令,以單手握緊測量器,分別測量左、右手握力數值。 | 左、右手握力分別均達30公斤以上(若首次測試未達合格標準,可於1分鐘內左、右手至多再各測量2次) |
| 手提沙包15公斤跑走50公尺 | 1.單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沙包,如需休息,請將沙包置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
時間在15.00秒(含)以內 |
| 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70公尺 | 1.單手提15公斤沙包跑走70公尺(直線3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可換手提沙包,如需休息,請將沙包置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
時間在20.00秒(含)以內 |
| 跑走800公尺 | 徒手跑走。 | 時間在4分40秒(含)以內 |
| 負重25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 | 1.肩扛(或手抱)25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 2.測試時戴安全帽、護膝、護肘、手套。 3.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可將重物放於地面,但時間仍照算。 |
時間在22.00秒(含)以內 |
| 辨色實作模擬 | 依指示辨別顏色。 | 於2分鐘內正確完成 |
| 辨識標示牌 | 依指示於距離4公尺處以雙眼判讀寫出標示牌(寬9㎝×高22㎝)內的文字、數字及英文字母(字高至少2㎝)。 | 雙眼同時施測,於2分鐘內正確寫出標示牌上之文字、數字或英文字母 |
中油僱員成績計算
通過筆試後,為提升考試公平性、防止舞弊情事及再次確認應考人之專業知識與能力符合台灣中油公司進用標準,需再參加複評測試,拒絕受測者即取消參加第二試資格。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 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30%,專業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70%。
- 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第一試(筆試)成績與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或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第一試(筆試)總成績最高以 100 分計。
- 第一試(筆試)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2)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第二試(複評測試)
為提升考試公平性、防止舞弊情事及再次確認應考人之專業知識與能力符合台灣中油公司進用標準,甄試專案組得以英文或專業科目之測驗式試題進行複評測試,複評結果不計入第二試成績,惟複評結果如與第一試(筆試)成績差距過大,該結果將列為第二試合格與否之重要參據。拒絕受測者即取消參加第二試資格。
第二試(口試)
成績以100分計,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等)。
- 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包括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等)。
- 才識(包括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等)。
- 人格特質(包括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等)。
第二試(現場測試)
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凡任一項未通過即遭淘汰,不得再進行其他項目測試。
甄試總成績計算
- 有口試及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其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第二試(現場測試)採合格制,凡任一項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 無現場測試之甄試類別(事務類1、事務類2、護理類):其甄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30%。
中油僱員加分條件
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加分:
應考人於具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身分並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5%;惟若同時具有上述二種身分者,仍以加計15%列計(原住民或身心障礙人員報考「事務類2(限身心障礙身分人員報考)」類別者,皆不另予加分)。
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加分:
應考人符合離島及偏遠地區設籍條件並持有證明文件屬實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另予加計10%。同時具「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及「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其第一試(筆試)成績仍以加計15%列計,不另享有具設籍離島及偏遠地區身分加分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