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通過廢止稅務人員考試規則
【原文轉自:聯合報】 更新日期: 2020/10/26 上午 11:38:10
考試院表示,考試院院會10/22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廢止案,改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自2002年6月27日訂定施行,初時僅設「財稅行政」科別,2005年起因應各種減稅措施和行政救濟制度改革,增設「財稅法務」科別,並每兩年舉辦1次。
考試院表示,近年「財稅行政」科別提缺數及報到率大幅下降,因此決定自明年起停辦這項考試,改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因用人需求已可透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滿足,已沒有單獨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的必要,因此廢止這項考試規則。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自2002年6月27日訂定施行,初時僅設「財稅行政」科別,2005年起因應各種減稅措施和行政救濟制度改革,增設「財稅法務」科別,並每兩年舉辦1次。
考試院表示,近年「財稅行政」科別提缺數及報到率大幅下降,因此決定自明年起停辦這項考試,改由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財稅行政」、「財稅法務」類科取才,因用人需求已可透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滿足,已沒有單獨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的必要,因此廢止這項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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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新日期: 2020/10/26 上午 11:38:10
更新日期: 2020.10.26
網址:https://www.public.com.tw/news-2020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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