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教育大學師培公費生碩士專班考試科目與成績計算
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公費生碩士班專班考試試採初試與複試兩階段進行,通過初試篩選者,始得參加複試,其中初試包含筆試及書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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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公費生考試地點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為主,如報名人數過多無法容納時,將另行擇定其他地點為考場,詳細資訊可至臺中教育大學學校網頁「招生資訊」以及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師培公費生各類組筆試科目
本項考試採初試與複試兩階段進行,通過初試篩選者,始得參加複試。共同考科及專業考科範圍:碩士入學考試基本程度。
共同考科
- 國文
- 數學
- 教育議題
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及錄取規定
(一)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 考試總成績、複試成績及初試總成績,成績滿分皆為100分。
- 考生之複試成績,為各評審委員原始分數(總分100分),加總後平均所得之分數,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
- 未依規定參加考試者,視為缺考,該科目成績以零分計。
- 考試總成績依下表之考試階段及佔總成績比例核算,成績計算至小數點第三位:
| 考試階段 | 初試總成績 | 複試成績 |
|---|---|---|
| 佔總成績比例 | 60% | 40% |
(二)錄取規定:
- 各類組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招生委員會訂定,並按考生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考生總成績達此錄取標準以上,招生名額內為正取生,其餘為備取生。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不足額錄取時不得列備取生。
- 各類組之錄取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含)以上總成績相同時,則依下列各類組「總成績同分參酌比序」,按比序項目成績高低依序錄取。若經「總成績同分參酌比序」各項比序項目成績仍同分,導致超出招生名額時,則同分者皆不予錄取。各類組備取生錄取及遞補方式比照辦理。
- 各類組招生名額不得相互流用。
- 考試科目中任一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如經考試扣分導致零分且扣分非因舞弊或意圖舞弊行為者,不在此限。
- 考生總成績同分,各類組依下列總成績同分參酌比序項次之成績高低比序擇優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