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水處月薪上看57K,另有績效獎金及考核獎金
北水處招考類科包括土木工程、機電工程、企業管理及資訊處理等,月薪上看57K。除了月薪外,職員的待遇福利還包括績效獎金、考核獎金以及其他公營事業相關的福利待遇。
快速導覽目錄
北水處薪水待遇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錄取人員,其薪給依其甄選類科職稱說明如下:
| 類別 | 職稱 | 職等 | 薪給 |
|---|---|---|---|
| 土木工程 | 四級工程師 | 六職等一級 | 約57,270元 |
| 助理工程師 | 四職等一級 | 約47,335元 | |
| 化學工程 | 助理工程師 | 四職等一級 | 約47,335元 |
| 機電工程 | 助理工程師 | 四職等一級 | 約47,335元 |
| 企業管理 | 助理管理師/一級業務員 | 四職等一級 | 約47,335元 |
| 資訊處理 | 管理師 | 六職等一級 | 約57,270元 |
| 助理管理師 | 四職等一級 | 約47,335元 | |
| 土木類 | 技術士 | 六工等一級 | 約33,045元 |
| 一般類 | 技術士 (含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 |
六工等一級 | 約33,045元 |
退休、撫卹、資遣
(一)本甄試進用職員,其退休、撫卹及資遣應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職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辦理,說明如下:
- 年滿65歲者,應予屆齡退休。
- 辦理退休人員,僅得支領一次退休金,不得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
- 除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之義務役軍職及未參加勞工退休金之替代役年資外,非任職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工程總隊之工作年資及113年1月1日起由政府提繳6%退休金之義務役年資,均不予採計為退休、撫卹及資遣年資。
(二)本甄試進用職員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定,故無須按月提繳(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及勞工退休準備金。
(三)本甄試進用工員,其退休、撫卹及資遣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規則」規定辦理,並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按月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除未併計核給退離給與之義務役軍職及未參加勞工退休金之替代役人員年資外,非任職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工程總隊之工作年資及113年1月1日起由政府提繳6%退休金之義務役年資,均不予採計為退休、撫卹及資遣年資。
北水處休假制度
(一)本甄試進用人員,其勤惰管理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規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例假,應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調整辦理(惟五月一日勞動節仍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放假)。
(二)職(工)員休假年資之併計,比照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辦理。
(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應營運需要,按工作性質實施四班二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