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招考科目/台糖口試及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
台糖工員考試科目分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除第一試為筆試外,第二試為術科測試、體能測試及口試,經複試合格者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分發機構,按各類別錄取人數依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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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工員考試科目
台糖工員甄試分二式舉行,第一試筆試【試命題相當高中(職)程度,採選擇題(單、複選)及非選擇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 共同科目:國文(公文寫作)及英文(英翻中),各占 10%【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20%】。
- 專業科目:依甄試各類別分別訂定,A、B 各占 40%【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80%】。
專業科目及第二試
| 甄選類科 | 專業科目 | 第二試 |
|---|---|---|
| 身心障礙組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商業概論 |
口試 |
| 業務 | ||
| 業務(日文) | ||
| 會計 | A.會計學 B.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
口試 |
| 外勤銷售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行銷實務 |
口試、體能測驗 |
| 地政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土地法規概要 |
口試、體能測驗 |
| 儲備加油站長 | A.石油管理法及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 B.工安環保法規,包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及施行細則、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 |
口試 |
| 化工 | A.基礎化學 B.化學工業概論 |
口試、體能測驗 |
| 一般農業 | A.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 B.農業經營與管理 |
口試、體能測驗 |
| 機械 | A.機件原理 B.機械電學 |
口試、體能測驗 |
| 機械(糖業鐵路) | ||
| 電機 | A.基本電學 B.電工機械 |
口試、體能測驗 |
| 電機(糖業鐵路) | ||
| 土木 | A.土木建築概要 B.施工規劃及控制概要 |
口試、體能測驗 |
| 土木(糖業鐵路) | ||
| 畜牧 | A.畜牧學 B.飼料與營養 |
口試 |
| 農業機械 | A.農業機械 B.引擎原理與實習 |
口試、體能測驗 |
現場測試項目
體能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淘汰,並不得參加口試。
| 項目類別 | 測驗內容 |
|---|---|
| 施測項目 | 負重 20 公斤重物,跑走 50 公尺。 |
| 施測內容 |
|
| 合格標準 | 時間在 15.00 秒(含)以內。 |
- 參加體能測試時,請穿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不得穿皮鞋或赤腳應考。
- 各類別體能測試項目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備)取。
- 現場備有護膝、護肘,應考人得選擇是否穿戴。
- 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1)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2)將重物拖行、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3)測試時未配戴安全帽、手套;(4)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 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再行報考。
台糖口試項目
台糖工員口試: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 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 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 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台糖工員成績計算
第二試合格者依各類別之錄取名額,按甄試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並依志願分發至服務單位,餘均列為備取。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 共同科目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20%【 國文(公文寫作)占 10%、英文(英翻中)占 10%】 ,專業科目 A 及專業科目 B 占第一試(筆試)成績 80% (A、B 各占 40%)。
- 共同科目及專業科目 A 和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 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目零分(含缺考,共同科目以一科計)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 第一試(筆試)成績與具特殊身分或證照加分之和為第一試(筆試)總成績。
-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 A 原始分數、 (2)專業科目 B 原始分數、(3)共同 科目原始分數、(4)共同科目國文原始分數、(5)共同科目英文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之排序,再相同時,增額參加第二試。
第二試(口試)
成績以 100 分計,未達 60 分(含缺考)者,不予錄(備)取。
第二試(體能測試)
一律採合格制,不另予計分,未通過即不予錄(備)取。
甄試總成績計算
- 第一試(筆試)總成績占 70%,第二試(口試)成績占 30%。
- 第二試(體能測試)採合格制,未通過者不予錄(備)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