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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衛模擬考試4/22~5/4考試報名,請詳閱此文
不動產經紀人 ─ 考試科目成績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不動產經紀人總成績滿60分及格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科目共計5科,除國文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為申論式與測驗混合試題 ,總成績滿60為及格,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
不動產經紀人成績計算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及格標準依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規則第9條規定,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項目 | 成績計算 |
不動產經紀人 | 1.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2.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計算,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其中普通科目成績以國文成績乘以10%計算;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3.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科目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國文(作文)」1 科為普通科目,其餘各科目均為專業科目。當中除國文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 |
專業科目 | ◎2.民法概要 ◎3.不動產估價概要 ◎4.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5.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
註:「※」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大綱
科目名稱 | 命題大綱 |
民法概要 | 一、民法總則編及民法債編 (一)民法總則編 (二)民法債編 1.債之發生、標的、效力、移轉、消滅、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2.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借貸、僱傭、委任、居間、合夥 二、民法物權編 不動產所有權、共有、地上權、不動產役權、農育權、抵押權、典權、占有 三、民法親屬編及民法繼承編 (一)民法親屬編-夫妻財產制 (二)民法繼承編-遺產繼承 |
不動產估價概要 | 一、影響不動產價格之因素及原則 二、不動產價格、租金之評估方法及其運用要領 |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 一、土地法(第一編總則、第二編地籍、第三編土地使用)、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都市計畫之擬定、變更、發布及實施、第三章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第四章公共設施用地) 二、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契稅條例、房屋稅條例、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不動產交易部分) |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並包括不動產說明書及相關契約書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二、公平交易法 三、消費者保護法 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註: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命題大綱查詢:考選部「專技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不動產經紀人科目常見問題
Q:不動產經紀人考什麼?
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科包括國文(作文)、民法概要、不動產估價概要、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應試科目總成績滿六十分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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