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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技人員普通考試消防設備士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有消防設備人員法所定不得充任消防設備人員,或有其他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消防設備士資格條件
| 考試等級 | 普考(專技) | 
|---|---|
| 類科別 | 消防設備士 | 
| 學歷資格 | 高中(職) | 
| 應考資格 | 具有以下所列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類科考試: 一、具有本考試消防設備師考試應考資格表各款之一者。 二、高級中等或高級職業學校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依消防法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經內政部核准暫行擔任消防安全設備之測試及檢修工作之相關技術士,並有證明文件者。 五、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滅火器消防安全設備或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或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有證明文件者。 | 
消防設備士考試科目
消防設備士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專技普考 | 應試科目 | 
|---|---|
| 消防設備士 | 1.消防法規概要 2.火災學概要 3.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4.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 
消防設備師與消防設備士差別
| 類科別 | 消防設備師 | 消防設備士 | 
|---|---|---|
| 考試等別 | 高考(專技) | 普考(專技) | 
| 學歷資格 | 專科以上學歷,並修習相關學分。 | 高中職以上學歷。 | 
| 工作重點 | 設計與監造 | 裝置與檢修 | 
| 工作內容 | 設計新建、改建、增建等建築物的消防設備圖說,及監造設備安裝,並辦理竣工查驗。 | 負責消防設備的安裝、測試與維護,及進行消防設備的定期檢修申報。 | 
消防設備人員考試
安裝、維護消防設備
負責消防設備的安裝、檢查與維護,確保其正常運作並符合安全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