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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法規準備要領

警察法規準備要領

題型:2題申論+25題單選

2018年開始,一般行政警察考試,增加新科目「警察法規」,同學們在準備這科目考試上,往往因為範圍廣泛和抽象,無法很好掌握其中要領,是故整理方法如下,方便考生應戰:

第一部分:必讀重點架構

警察法規基本上可簡化分類成『九大章節』,如下所述:

一、警察法(警察組織、行政救濟):選擇、申論併重

首先考生須了解警察法的法條雖少,範圍卻很廣,主要分為緒論、警察組織、警察職權及警察救濟等四大部分。以其內容包含許多重要大法官釋字故事背景,可先從此著手掌握關鍵框架內容。

出題方式皆有選擇題及申論題,歷年來相關考試均以「警察法」題目占分最高。而警察法相關重要法規是警察法施行細則、中央法規標準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公務人員相關法律(如考績法、懲戒法、退休法、撫卹法等)、內政部及警政署等組織法、國家賠償法、訴願法等及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等;另相關重要的大法官釋字(287、307、313、491、503、523、559、570、575、588、603、626、636)等解釋。

二、 警察職權行使法(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即時強制、救濟):選擇、申論併重

因有大法官釋字第535號解釋才制定公布警察職權行使法,所以釋字第535號解釋是研讀警職法時所必須先理解的重要釋字,而相關重要的法令是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

出題方式仍以選擇題及申論題並重;章節大致可分為總則、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即時強制及救濟等。其中身分查證是重點中的重點。

三、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選擇題居多

四、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程序、分則):選擇題居多

先後經大法官釋字第166、251號解釋,宣布舊違警罰法違憲,應予廢止。於是政府相關部門為因應現實環境需要,制定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取代違警罰法。其主要分為總則、處罰程序、分則、附則等四編。

有刑法總則基礎者,在準備社維法總則時則相當容易輕鬆,而處罰程序的準備上則還要與行政罰法作比較。考試方式著重在選擇題,相關重要之法令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規範、沒入物品處分規則、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特種工商業範圍表、大法官釋字第166、251、666、689 等解釋。

五、警械使用條例(使用警械之主體、警械之使用、性質與補償、警械之管制):選擇、申論併重

警械使用條例考題方式皆有選擇題及申論題,而申論題以實例題出題居多,其相關重要法令有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警察役役男使用警械管理辦法等。

六、行政執行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即時強制):選擇題居多

主要有總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即時強制及附則,而其中與警察業務執勤相關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及即時強制是考試重點。其相關重要部分如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法務部相關函釋、大法官釋字第588解釋等;考題方式以選擇題及申論題並重。

七、行政程序法:選擇題居多

這是從107年改考科後,於警察法規概要內再加入的一部法律,條文分量相當多,共有 175 條,是行政法的條文化,準備上極為不易,除熟悉條文外,相關行政法理學說亦應了解,才有辦法拿分;考題方式以選擇題及申論題並重。

八、集會遊行法(集會遊行之管理、申請程序、進行):選擇題居多

集會遊行法考題主要以選擇題為主,早期考試以大法官釋字第445號為重要,但隨著集遊法修法後,目前則以釋字第718號解釋為考試重點,另許可制、報備制之優缺點比較也是容易考的重點。

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選擇、申論併重

考生須注意,本篇係指特別刑事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分四大部分:管制客體與範圍、管制方式與管理辦法、違反管制行為之處罰、其他特別規定。

另還有其他較常考的特別刑事法-選擇題居多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1.通訊監察之要件與程序
2.違反通訊保障監察行為之責任
3.其他特別規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至少要背1至2級毒品有哪些)

1.毒品犯罪行為與處罰
2.強制防制措施之要件與程序
3.其他特別規定

少年事件處理法

1.少年事件適用範圍
2.少年法院組織
3.少年保護事件
4.少年刑事案件
5.附則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如:幫派)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

第二部分:各大區塊之必背細部法規

第一篇 警察法

一、警察法
二、警察施行法細則
三、內部警政署組織條例
四、警察人員管理條例
五、警察教育條例

第二篇 警察職權行使法

一、警察職權行使法
二、治安顧慮人口査訪辦法

第三篇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四篇 社會秩序維護法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
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處理辦法
三、地方法院與警察機關處理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聯繫辦法
四、拘留所設置管理辦法
五、留置室設置管理辦法
六、沒入物品處分規則
七、特種工商業範圍表

第五篇 警械使用條例

一、警械使用條例
二、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三、警察役役男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四、警察人員使用警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喪葬費支給標準
五、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六、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

第六篇 行政執行法

一、行政執行法
二、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三、管收條例

第七篇 行政程序法

第八篇 集會遊行法

第九篇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二、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三、檢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給獎辦法
四、槍砲彈藥及刀械收購價格標準
五、槍砲彈藥主要組成零件種類公告
六、刀械查禁公告
七、模擬槍查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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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察科目(三等/四等)、受訓與工作內容(薪水)

一般行政警察四等特考,自107年改考科,而其中「行政法概要」廢考,改考「警察法規概要」。而警察法規係屬行政法各論之一,欲學好警察法規,其基礎仍需建立在行政法總論上,因此,在準備警察法規概要上,勢必也要一併準備行政法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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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公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