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二級考試資格,須碩士以上學位畢業
高考二級行政類組報考須為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高考二級技術類組報考須得有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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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二級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所列資格之一者,得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各該類科考試。高考二級僑務行政、文化行政、新聞等3類科,須於報名期間前5年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且成績達一定等級以上。
| 應試類別 | 資格條件 |
|---|---|
| 行政類 | 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 技術類 | 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
個別資格條件
| 類科組別 | 資格條件 | |
|---|---|---|
| 僑務行政 | 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五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選試英文、其他外國文應考人分別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 B2、B1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含聽說讀寫) 者。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全民英檢 (GEPT)。 2.多益 (TOEIC)。 3.托福 (TOEFL)。 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Business)。 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General)。 7.雅思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8.外語能力測驗 (FLPT)。 9.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BESTE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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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行政 | 一般組 | 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五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 B1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含聽說讀寫) 者。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全民英檢 (GEPT)。 2.多益 (TOEIC)。 3.托福 (TOEFL)。 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Business)。 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General)。 7.雅思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8.外語能力測驗 (FLPT)。 9.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BESTEP)。 |
| 兩岸組 | ||
| 新聞 | 一般組 | 大學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證書,並於報名期間前五內曾通過英語檢定測驗,成績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 (CEFR) B1 以上,持有合格有效之成績證明 (含聽說讀寫) 者。 前項英語檢定測驗指下列各款之一: 1.全民英檢 (GEPT)。 2.多益 (TOEIC)。 3.托福 (TOEFL)。 4.劍橋五級英語認證 (Cambridge English Qualification)。 5.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Business)。 6.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 (Linguaskill General)。 7.雅思國際英語測驗 (IELTS)。 8.外語能力測驗 (FLPT)。 9.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BESTEP)。 |
| 兩岸組 | ||
高考二級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分發任用。
※參考:英檢與 CEFR 對照表
什麼人不能考公職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一、有第12條第1項但書各款情事之一。
二、冒名頂替。
三、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四、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五、不具備應考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