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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三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三等/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
3.貨幣銀行學
4.統計學
5.公共經濟學
複試 個別口試

四等/經建行政科目

類科 四考/經建行政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閱讀40%、法學知識20%)
專業科目 ※2.經濟學概要
3.統計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概要
複試 個別口試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不限科系,符合考試規定即可報考。

三等資格 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四等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工作內容

離島特考分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三個錄取分發區,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

分發單位 縣市政府機關及鄉鎮市區公所、各級學校單位等。
工作內容 辦理經建行政、工商發展登記、工商輔導管理、公用事業管理、觀光行銷等相關業務。
錄取薪資 請參閱«離島特考薪水待遇»
備註 分發單位、工作內容及薪資,仍以實際任職單位公告為主。

離島特考經建行政錄取率

離島三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114年 二試            
一試          
113年 二試 8 8 5 61.22 5 62.50%
一試 19 13 35.06 8 61.54%

離島四等經建行政錄取率

年度/試別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錄取率
114年 二試            
一試          
113年 二試 1 1 1 57.33 1 100.00%
一試 3 1 39.99 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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