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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業務工作內容
農會信用業務類別,主要從事存款、放款及農貸轉放等信用業務。農漁會信用部的業務範圍相較於銀行單純,主要為存款及放款業務,依「農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農會信用部經營之業務如下:
- 收受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活期、定期、儲蓄及支票存款。
- 辦理會員及會員同戶家屬之放款。
- 受政府機關及銀行委託代放款項。
- 會員從事農業產銷所需設備之租賃。
- 國內匯兌。
- 受託代理收付款項。
- 受託代理鄉鎮(市)公庫。
- 出租保管箱。
- 其他經財政部核准辦理之業務。
錄取人員由員額出缺農會視業務需要及職缺,應自榜示日起3個月內依總成績高低依序進用並通知,因農會事業為綜合性業務,錄取後得視農會經營需求安排不同類別之職務。薪資待遇:每間農會職員的薪資與福利條件不盡相同,實際內容以該單位核定為準,請參閱 «農會薪水待遇»。
信用業務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八職等/信用業務
職等類科 | 八職等/信用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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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專業科目 | 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複試 | 口試,採統問統答方式。 |
九職等以下/信用業務
職等類科 | 九職等以下/信用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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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
專業科目 | 1.貨幣銀行學 2.會計學 |
複試 | 口試,採統問統答方式。 |
信用業務資格條件
職等 | 資格條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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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職等 | 1.碩士以上學位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四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4.高等考試及格者。 5.普通考試以上及格,並曾任有關機關相當委任以上職務四年以上者。 |
九職等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二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二年以上者。 |
十職等 | 1.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農會聘任人員一年以上;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任機關、學校或農業、金融機構或其他農民團體相關職務相當委任以上職務一年以上者。 |
十一職等 | 高中(職)以上畢業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