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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電子維修類工作內容
臺北捷運的電子維修類職務分為「工程員」及「技術專員」,由於捷運全年無休,該職務需具備輪班工作的彈性與耐心,相關工作容包括:
- 工程員(二):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檢修、工法改善及專案工作、物料採購與備品開發業務、專案工作,另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 工程員(三):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協助契約製作招標、履約管理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以及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等工作,另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 技術專員:捷運電子、通訊及號誌相關設施設備維修工作,以及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經錄取進用者,須接受公司分發之任職單位,相同類科人員,係依北捷公司業務需求進行任職單位分發。臺北捷運電子維修薪水,請參閱«臺北捷運薪水»。
捷運電子維修類考試科目
臺北捷運行車類組«電子維修類»考試分為兩階段,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及心理測驗。
工程員(二)/電子維修類
類科 | 工程員(二)/電子維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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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1.論文 2.英文 |
專業科目 | 電子工程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類科 |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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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1.論文 2.英文 |
專業科目 | 電子概論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類科 |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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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專業科目 | 電子學概要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北捷口試及心理測驗
-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
- 口試平均分數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 心理測驗僅供口試參考。
捷運電子維修類資格條件
學歷一律採認「畢業證書」,且需符合報考之應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並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
國籍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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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 | 工程員(二):研究所以上電子相關系所畢。 |
工程員(三):大學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 |
技術專員: 1 .學歷須符合下列之一者: (1)高中(職)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2)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畢,且具以下任一證照:勞動部(原勞委會)核發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丙級以上:數位電子、電力電子、工業電子、儀表電子、視聽電子、工業儀器、電腦硬體維修、電腦軟體設計、網路架設、電腦軟體應用(須檢附證明文件)。 2.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如具備者請一併檢附駕照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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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強制退休之年齡條件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為65歲,報到時滿65歲以上者,則以定期勞動契約(3年)僱用。 |
北捷電子維修類缺額
甄選類別 | 職稱 | 名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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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備取 | |||
114年 | 電子維修類 | 工程員(三) | 6 | 15 |
技術專員 | 9 | 23 | ||
113年 | 電子維修類 | 工程員(三) | 5 | 15 |
技術專員 | 4 | 12 | ||
112年 | 電子維修類 | 工程員(二) | 2 | 6 |
工程員(三) | 15 | 33 | ||
技術專員 | 15 | 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