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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類組/電子維修類應試資訊
臺北捷運行車類組«電子維修類»考試分為兩階段,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及心理測驗。學歷一律採認「畢業證書」,且需符合報考之應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並為教育部認 可之國內外學校畢業。
經錄取進用者,須接受公司分發之任職單位,相同類科人員,係依北捷公司業務需求進行任職單位分發。臺北捷運薪水,請參閱«臺北捷運薪水»。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 項目/類科 | 工程員(三)/電子維修類 |
|---|---|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
| 共同科目 | 1.論文 2.英文 |
| 專業科目 | 電子概論 |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 工作內容 | 1.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招標、履約管理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 項目/類科 | 技術專員/電子維修類 |
|---|---|
| 資格條件 | 1.須符合下列之一者: (1)高中(職)以上電子相關科系畢。 (2)高中(職)以上(不限科系)畢,且具以下任一證照:乙種電匠以上、勞動部(原勞委會)核發之中華民國技術士證丙級以上: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通信技術、數位電子、電力電子、工業電子、儀表電子、視聽電子、工業儀 器、機電整合、用電設備檢驗(須檢附證明文件)。 2.具汽車駕駛執照尤佳(如具備者請一併檢附駕照影本)。 |
| 共同科目 | 語文科目(國文、英文) |
| 專業科目 | 電子學概論 |
| 複試 | 口試及心理測驗 |
| 工作內容 | 1.捷運電子相關設施設備維修作業。 2.契約製作招標、履約管理及施工協調等採購業務。 3.現場設備安裝、測試及工法分析。 4.需接受指派擔任行車人員工作。 5.其他交辦事項。 6.需輪班。 |
北捷口試及心理測驗
-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
- 口試平均分數未達 70分者,不予錄取。
- 心理測驗僅供口試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