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專利師考試科目及專利師及格標準

專利師考試科目包括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專利代理實務及選試科目等,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

快速導覽目錄

專利師考試科目

專利師考試應試科目7科,其中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專業日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採測驗式試題;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工業設計、計算機結構、專利代理實務採申論式試題。

類科 應試科目
專技高考
專利師
◎1.專利法規
◎2.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
◎3.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4.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5.專業英文或專業日文(任選一科)
6.工程力學或生物技術或電子學或物理化學或工業設計或計算機結構(任選一科)
7.專利代理實務

專利師考試成績計算

  1. 考試及格方式,以應試科目總成績滿60分及格。但總成績滿60分及格人數未達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16%時,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全程到考人數16%若有小數,一律進位取其整數,並以全程到考人數16%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其及格標準,最後一名有數人同分,均予錄取。
  2. 前項應試科目總成績之計算,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3. 本考試應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均不予及格。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