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高普考金融保險工作內容
金融保險類科工作內容橫跨金融、保險和證券期貨三大範疇,工作內容包含金融保險政策、金融服務業與金融市場之監督與管理、週邊金融業務、金融消費者保護、外匯管理、金融檢查、會計師與會計師事務所業務監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編製、財務預測、內部控制與其他財務資訊之監理、貨幣公債彩券發行、資金統籌融通與調節供求、利率調整、各種保險事業之建立與推行、保險費率釐定及有關保險業務之辦理等。
工作項目»
- 金融制度及監理政策之研究規劃。
- 金融法令之擬訂、修正及廢止。
- 金融機構之設立、撤銷、廢止、變更、合併、停業、解散、及其他業務範圍核定等監督及管理。
- 金融市場之發展、監督及管理。
- 金融機構及其海外分支機構之檢查。
- 檢查報告之追蹤、考核。
- 金融涉外事項。
- 金融消費者保護。
- 違反金融相關法令之取締、處分及處理。
- 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相關統計資料之蒐集、彙整及分析。
- 金融、財務資訊之分析、研判。
- 貨幣政策之規劃、執行及其研究發展事項。
- 金融商品投資管理。
- 其他有關金融之監督、管理及檢查事項。
高普考金融保險分發工作
- 分發工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中央銀行、勞工保險局、健康保險局、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等。
- 薪資待遇:金融保險薪水,請參閱«高普考薪水待遇»。
高普考金融保險考試科目
曾修過會計學、經濟學、貨幣銀行學等,或是經濟、財金等科系背景的學生,專業科目多為在校時所接觸之相關課程,在準備上更能得心應手。應試科目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高考/金融保險科目
類科 | 高考/金融保險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
專業科目 | ◎3.會計學 ◎4.經濟學 5.貨幣銀行學 6.保險學 7.財務管理與投資學 |
普考/金融保險科目
類科 | 普考/金融保險 |
---|---|
普通科目 | ◎1.國文(作文8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專業科目 | ◎3.會計學概要 ※4.經濟學概要 5.貨幣銀行學概要 6.保險學概要 |
高普考金融保險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
年齡限制 | 年滿18歲者。 |
---|---|
高考資格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
普考資格 |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