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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科目及成績計算方式

原住民特考科目分為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報考四等法警及監所管理員須參加體能測驗,自110年起報考原住民族特考須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合格證書。

快速導覽目錄

原住民特考試題題型

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考試時間

等級 試題題型 考試時間
三等考試 申論式、混合式 2 小時
測驗式 1 小時
四等考試 測驗式 1 小時
申論式、混合式 1 小時 30 分
五等考試 測驗式 1 小時

原住民特考三等、四等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除 2 科共同科目外,三等專業科目 4 科、四等專業科目 3 科,科目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採測驗式題型,其餘為申論式題型。

普通科目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40%、中華民國憲法20%)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專業科目

為協助考生準備,以下將三等、四等類科依學群專業做分類,提供考生報考及學習規劃之參考。

文教行政與傳播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一般行政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公共政策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政治學概要
一般民政 Ⓞ3.行政法
Ⓞ4.行政學
5.政治學
6.地方政府與政治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地方自治概要
原住民族行政 Ⓞ3.行政法
Ⓞ4.行政學
5.臺灣原住民族史
6.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3.行政法概要
4.臺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概要
5.原住民族政策概要
文化行政 3.文化行政與文化法規
4.原住民族文學概論
5.原住民族藝術概論
6.文化人類學
3.原住民族文學概要
4.原住民族藝術概要
5.文化行政概要
教育行政 3.教育行政學
4.教育哲學
5.教育心理學
6.教育測驗與統計
※3.行政法概要
4.教育概要
5.教育行政學概要
體育行政 Ⓞ3.行政法
4.運動自然科學
5.體育行政與管理
6.運動社會學
新聞 3.新聞學概要
4.國際現勢與傳播法規概要
5.英文
觀光行政 3.觀光學
4.觀光資源規劃
5.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6.觀光英語或觀光日語(選試科目)
3.觀光學概要
4.旅運經營學概要
5.觀光行銷學概要
外交行政 3.國際現勢
4.英文
Ⓞ5.會計學概要
※6.行政學概要
僑務行政 ※3.行政法概要
4.僑務行政與國際關係概要
5.英文

社會心理與勞工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社會行政 Ⓞ3.行政法
4.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5.社會學
6.社會工作
※3.行政法概要
4.社會工作概要
5.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社會工作 Ⓞ3.行政法
4.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
5.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勞工行政 Ⓞ3.行政法
4.勞資關係
5.就業安全制度
6.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3.行政法概要
4.勞資關係概要
5.勞工行政與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相關法規概要(包括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其施行細則、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
家政 3.生活科學
4.食品衛生與安全
5.婚姻與家庭
6.兒童發展與輔導
3.兒童發展與輔導概要
4.家庭管理與生活科學概要
5.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法律廉政與司法類

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需參加第二式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1,200公尺跑走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5分50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6分20秒以內。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法制 Ⓞ3.行政法
4.立法程序與技術
Ⓞ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6.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法警 ※3.行政法概要
Ⓞ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5.法院組織法
監所管理員 Ⓞ3.犯罪學概要
Ⓞ4.監獄學與監獄行刑法概要
※5.刑法概要
地政 3.土地法規(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政策
5.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編)
6.不動產估價
3.土地法規概要(包括土地登記)
4.土地利用概要
5.民法物權編概要

財會金融與經統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財稅行政 Ⓞ3.財政學
Ⓞ4.民法
Ⓞ5.會計學
Ⓞ6.稅務法規
Ⓞ3.稅務法規概要
Ⓞ4.會計學概要
Ⓞ5.民法概要
會計 Ⓞ3.財政學
Ⓞ4.會計審計法規
Ⓞ5.中級會計學
Ⓞ6.政府會計
Ⓞ3.會計學概要
Ⓞ4.政府會計概要
Ⓞ5.會計法規概要
經建行政 3.統計學
Ⓞ4.經濟學
5.公共經濟學
6.貨幣銀行學
3.統計學概要
4.貨幣銀行學概要
※5.經濟學概要

行政管理與典藏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博物館管理 3.博物館學
4.臺灣原住民族文化
5.世界藝術史
6.外國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包括作文、翻譯與應用文)(選試科目)
3.博物館學概要
4.博物館管理概要
5.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概要
圖書資訊管理 Ⓞ3.圖書資訊學概要
4.技術服務概要
5.資訊系統與資訊檢索概要
人事行政 Ⓞ3.行政法
Ⓞ4.行政學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6.現行考銓制度
※3.行政法概要
※4.行政學概要
5.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交通行政 3.運輸學
4.運輸經濟學
5.運輸規劃學
6.交通政策與行政
3.運輸學概要
4.運輸經濟學概要
5.交通政策與行政概要

衛生醫療與藥事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衛生行政 3.醫療制度與品質管理
4.衛生行政
5.衛生法規與倫理
6.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
Ⓞ3.衛生行政學概要
4.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5.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農林漁牧與資源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農業行政 Ⓞ3.行政法
4.農業經濟學
5.農業發展與政策
6.農產運銷
3.農業概要
4.農業經濟學概要
5.農業行政概要
農業技術 3.作物學
4.土壤學
5.作物育種學
6.試驗設計
3.作物概要
4.植物保護概要
5.土壤與肥料概要
土壤肥料 3.土壤學
4.肥料學
5.植物營養學
6.土壤化學
林業技術 3.森林生態學
4.育林學
5.森林經營學
6.林產學
3.森林生態學概要
4.林產學與育林學概要
5.森林經營學概要
自然保育 3.生態學
4.保育生物學
5.生物多樣性及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6.保育法規
3.生態學概要
4.保育生物學概要
5.自然保育經營管理概要

營建土木與水利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土木工程 3.測量學
4.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
5.土壤力學
6.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3.材料力學與土木施工學概要
4.測量學概要
5.結構學與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電子電機與通訊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機械工程 3.熱力學
4.流體力學與工程力學
5.機械設計
6.機械製造學
3.機械力學概要
4.機械製造學概要
5.機械設計概要
電力工程 3.計算機概論
4.電路學與電子學
5.電機機械
6.電力系統
電子工程 ※3.計算機概要
4.電子學概要
5.電子儀表概要

資訊科技與測繪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專業科目(四等)
測量製圖 3.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
4.測量學(包括平面測量、大地測量及衛星定位測量)
5.誤差理論及實務
6.空間資訊理論及實務(包括航空測量與遙感探測、地圖學及地理資訊系統)
3.測量學與土地測量法規概要
4.誤差理論概要
5.空間資訊概要

環境與地球科學類

類科 專業科目(三等)
環保技術 3.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4.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5.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6.環境規劃與管理

原住民特考五等考試科目

五等考試共同科目 2 科、專業科目 2 科,均採測驗式題型。

普通科目

※1.國文,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80%、英文 20%),考試時間一小時。

專業科目

類科 專業科目(五等)
一般行政 ※3.法學大意
※4.行政學大意
一般民政 ※3.法學大意
※4.地方自治大意
社會行政 ※3.社政法規大意
※4.社會工作大意
人事行政 ※3.法學大意
※4.人事行政大意
戶政 ※3.法學大意
※4.戶籍法規大意
原住民族行政 ※3.法學大意
※4.臺灣原住民族史大意
地政 ※3.土地法大意
※4.土地行政大意
教育行政 ※3.教育學大意
※4.教育法規大意
圖書資訊管理 ※3.圖書館學大意
※4.中文圖書分類編目大意
會計 ※3.會計學大意
※4.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錄事 ※3.法學大意
※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庭務員 ※3.法院組織法大意(包括法庭席位布置規則、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
※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經建行政 ※3.法學大意
※4.經濟學大意
交通行政 ※3.運輸學大意
※4.企業管理大意
林業技術 ※3.森林生態學大意(包括保育)
※4.林產學大意
機械工程 ※3.機械原理大意
※4.機械工程製圖大意
電子工程 ※3.電子學大意
※4.基本電學大意

原住民特考成績計算

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應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施以訓練。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後,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分發任用。

成績計算方式

等別 成績計算
三等考試 (普通科目 ✖ 15%)+(專業科目平均 ✖ 85%)
四等考試 各科目平均成績
五等考試 各科目平均成績

錄取規則與限制

應考人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 50 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者,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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