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導覽目錄
原住民特考錄事工作內容
錄事的工作主要涉及行政和文書處理,多屬於例行性且單純的任務,對於善於打字且想從事司法工作,但又偏好行政事務的人來說,是一個非常合適的選擇,錄事工作項目包括:
- 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
- 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分發單位»
- 分發單位:司法院及法務部所屬機關。
- 薪資待遇:錄事薪水,請參閱«原住民特考薪水待遇»
原住民特考錄事考試科目
應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類別 | 原民五等/錄事 |
---|---|
普通科目 | ※1.國文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占80%、英文占20%) |
專業科目 | ※3.法學大意 ※4.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原住民特考錄事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考取後分發地區或單位,須在原住民鄉鎮或處理與原住民事務相關工作,為同樣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同胞們服務,工作上更加充滿意義。
原特五等 | 不限學歷。 |
---|---|
限制條件 | 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者。 |
原住民族語言認證
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報名本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起,報名本考試一、二、三等考試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
錄事打字測驗
錄取錄事人員,須參加實務訓練,在訓練期滿前應經實務訓練機關公開測驗中文電腦打字,通過標準如下:中文打字每分鐘正確字數達40字以上為成績及格。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