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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特考林業技術工作內容
林業技術類科以保育國家森林及野生動物資源為目標,致力於維護生物多樣性與生態平衡,同時兼顧森林的公益與經濟效益。工作範疇涵蓋森林政策制定、經營規劃與資源調查,並負責森林管理保護、集水區經營及保土治水。
原住民特考林業技術考試科目
林業技術應試科目包括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其中三等應考科目 6 科;四等應考科目 5 科;五等應考科目 4 科,前端有「※」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原民三等/林業技術科目
| 類別 | 林業技術(三等) |
|---|---|
| 普通科目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40%、中華民國憲法20%)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
| 專業科目 | 3.森林生態學 4.育林學 5.森林經營學 6.林產學 |
原民四等/林業技術科目
| 類別 | 林業技術(四等) |
|---|---|
| 普通科目 | ◎1.基礎能力測驗(作文40%、英文40%、中華民國憲法20%)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 |
| 專業科目 | 3.森林生態學概要 4.林產學與育林學概要 5.森林經營學概要 |
原民五等/林業技術科目
| 類別 | 林業技術(五等) |
|---|---|
| 普通科目 | ※1.國文 ※2.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與英文(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大意 80%、英文 20%) |
| 專業科目 | ※3.森林生態學大意(包括保育) ※4.林產學大意 |
原住民特考林業技術應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 18 歲(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且符合考試相關規定即可報考,其中五等考試無學歷限制。
| 類別 | 資格條件 | |
|---|---|---|
| 特殊限制 | 具有原住民身分,年滿18歲者 | |
| 學歷 | 三等 | 大學以上學校土地資源、木材工業、木材科學與設計、木材科學暨工藝、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微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科學、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醫學科學、生物資源、生態暨演化生物、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管理、自然資源應用、昆蟲、林產加工、林產科學、林產科學暨家具工程、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園藝、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觀光暨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醫學、植物病理、植物病蟲害、資源保育、資源管理、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與科學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
| 四等 | 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農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 |
| 語言認證 | 【四、五等考試】須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初級以上合格證書;【三等考試】須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lokahsu 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 » | |
| 薪資待遇 | 林業技術薪水,請參閱«↪原住民特考薪水待遇»。 | |
| 分發單位 |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鄉公所等。 | |
| 綁約限制 | 考試及格人員自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 3 年內,應於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構)、學校任職。實際任職滿 3 年、未滿 6 年者,僅得轉調於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定之原住民地區,或辦理原住民族相關事務之各級機關(構)、學校任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