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營事業》振興您的穩定生活
- 國營事業主打月》國營聯招/台電/鐵路/郵局/銀行/中油/公股銀行
農會招考 ─ 考試科目
農會考試科目及考試題型/農會口試內容一覽
農會考試分共同及專業科目,共同科目2科( 國文及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專業科目九職等以下為2科,七職等晉升第六職及技工、工友晉升職員為1科,第二試口試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
農會考試方試及題型
一、新進人員分二試:第一試(筆試)、第二試(口試)。
第一試(筆試)題型 | 1.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
第二試(口試) | 採統問統答方式。 |
二、升等人員:筆試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題型 | 1.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3.專業科目:為問答題及申論題。 |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題型: | 1. 共同科目一: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 共同科目二: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3. 專業科目:為是非題、單選題、複選題。 |
農會考試科目:八職等類別
八職等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考試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會務行政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農業推廣類 | 農事、四健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家政推廣 | ||
休閒旅遊 |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加工製造 | ||
行銷業務 |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政策與農業概論 |
農會考試科目:九職等以下類別
九職等以下筆試科目共4科。
類別 | 考試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會務行政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企業管理 4.農業概論 |
農地銀行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土地仲介與移轉稅賦概要 4.農地利用法規概要 |
|
農業推廣類 | 農事、四健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學 4.農業概論 |
家政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學 4.農業概論 |
|
休閒旅遊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休閒遊憩概論 4.農業概論 |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企業管理 4.農產運銷 |
加工製造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工業管理 4.食品加工 |
|
行銷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行銷管理 4.農產運銷 |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貨幣銀行學 4.會計學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財務管理; 4.會計學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保險學 4.農業概要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電腦概論 4.農業概論 |
農業考試科目:七職等升六職等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考試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企劃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
農業推廣類 | 農業推廣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推廣教育實務 |
|
經濟事業 | 1.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供運銷業務實務 |
|
2.加工製造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食品加工實務 |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
財務管理類 | 財務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財務處理辦法與實務 |
|
保險業務類 | 保險業務(含家畜保險、一般保險、健康保險)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保險業務實務 |
|
資訊管理類 | 資訊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資訊管理實務 |
農業考試科目: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筆試科目共3科。
類別 | 考試科目 | |
企劃管理類 | 企劃管理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會務行政有關實務 |
經濟事業類 | 共同供運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供運銷業務實務 |
金融業務類 | 信用業務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3.農業金融法規與信用業務實務 |
農會口試:採統問統答方式
口試成績以100分計,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言辭(包括禮貌、態度、舉止、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2.才識與學習能力(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與經驗)。
3.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
4.適合該職務之特質(包括團隊合作、企圖心、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等)。
農會成績計算方式:新進人員
一、筆試、口試及總成績計算方式
第一試:筆試 |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 2.按各考試類別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 3.如第一試(筆試)有任何一科為零分或缺考者,不得參加第二試(口試)。 4.成績達到考人數總平均分數者,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高低,擇優通知各類別口試名額參加第二試(口試)。 5.第一試(筆試)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科目得分較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科目同分時,再以國文科分數較高者為優先錄取。 |
第二試:口試 | 1.八職等口試名額:以筆試成績達最低合格標準者為限。 2.九職等以下口試名額:以員額出缺農會所開缺額二倍人數為限。 3.口試成績以100分計。 |
總成績 | 1.八職等總成績:第一試(筆試)40%、第二試(口試)60%,合併計算之,(筆試總分/2)x40%+(口試總分/7)x60%=總成績。 2.九職等以下總成績:第一試(筆試)70%、第二試(口試)30%,合併計算之,(筆試總分/4)x70%+(口試總分/7)x30%=總成績。 |
二、新進人員優待加分
(一) 原住民需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並向山地鄉原住民地區農會或山地鄉原住民地區之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應按筆試總分優待加分3%;應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原住民加分」,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二) 客家地區農會因業務需求所開職缺需具有客語能力時,具有客語能力認證者報考客家地區農會新進人員考試,得按筆試總分優待加分3%;應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客語能力加分」,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三) 現職技工、工友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時,依照服務農會年資每滿1年筆試總分優待加分1%,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1年者筆試總分優待加分0.5%,未滿半年者不予加分,最高以5%為限。本項加分限報考現職服務農會新進人員考試之技工、工友,應檢附農會服務證明書,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技工、工友服務年資」,始得加分,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農會升等人員合格成績
一、成績計算方式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100分計,按各考試類別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計算合格成績。
2.現職人員經升等考試成績合格者得由各該服務農會遇缺遴升。
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 | 1.錄取名額:以成績達最低合格標準者為限。 2.合格標準:以各考試類別平均分數為最低合格標準,應考科目中,有任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3.成績相同時,同時錄取。 |
技工、工友晉升職員 | 1.錄取名額:以新進人員錄取總額1.5倍為限;開缺農會應於新進人員出缺員額申報時,依所開缺額之1.5倍填寫欲優先錄取之技工、工友晉升職員類別順位。 2.錄取方式:依開缺農會所填報之技工、工友優先錄取類別順位,就開缺農會技工、工友合格人員中依成績分數高低優先錄取;開缺農會錄取人數未足額時,剩餘名額以所有技工、工友各類別報考人數之比例分配錄取名額後,就所有技工、工友合格人員中,依成績高低順序錄取至足額人數。 3.合格標準:以各考試類別平均分數為最低合格標準,應考科目中,有任一科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 4.成績相同時,以專業科目得分較高者優先錄取,專業科目同分時,再以國文科分數較高者為優先錄取。 |
二、升等人員優待加分
現職人員參加升等考試者,依成績總分按最近10年內,每1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加分1%,乙等加分0.5%;報名時須檢附農會考試服務證明書正本,未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加分。
對於考試還有疑問?請於下方留下資料【免費預約諮詢】,輔考達人將會與您聯繫,協助您解決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