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機場新進人員考試科目
桃園新進人員甄試採分試方式辦理,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面試,消防人員甄試方式,採體能測驗、筆試與面試三階段辦理。
- 共同科目:公文寫作
- 專業科目:各類組均考 2 科,分別為專業科目 1 及專業科目 2。
(一)甄試類組之甄試職稱為專員(二職等)者,專業科目 1 及專業科目 2,題型皆為選擇題。
(二)其餘甄試類組之甄試職稱,專業科目 1 及專業科目 2,題型皆為複 合式題目(包含選擇題或多選題及非選擇題)。
一般性人員工程類考試科目
甄試職稱為工程員(二職等)者,題型皆為選擇題。其餘甄試職稱,題型皆為複合式題目(包含選擇題或多選題及非選擇題)。
土木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土木類 |
| 工程師(四) |
- 工程力學
-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 工程員(四職等) |
- 工程力學
- 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
| 工程員(二職等) |
- 營建管理概要(含法規)
- 土木施工學概要
|
建築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建築類 |
| 工程師(四) |
- 建築環境控制
- 營建法規與實務
|
| 工程員(四職等) |
建築環境控制
- 營建法規與實務
|
| 工程員(二職等) |
- 建築環境控制概要
- 建築計畫與設計概要
|
電機類專業科目
| 職科 |
電機類 |
工程師
(四) |
- 電力系統與電路學
- 電機機械
|
工程員
(四職等) |
- 電力系統與電路學
- 電機機械
|
工程員
(二職等) |
- 輸配電學概要
- 基本電學
|
電子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電子類 |
| 工程師(四) |
- 電子與電路學
- 計算機概論
|
| 工程員(四職等) |
- 電子與電路學
- 計算機概論
|
| 工程員(二職等) |
- 電子與電路學概要
- 計算機概論
|
機械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機械類 |
| 工程師(四) |
- 機械製造及機械材料
-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 工程員(四職等) |
- 機械製造及機械材料
- 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
|
| 工程員(二職等) |
- 機械原理
- 機械設計概要
|
環工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環工類 |
| 工程師(四) |
- 水處理工程(含相關法規)
-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 工程員(四職等) |
- 水處理工程(含相關法規)
- 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
| 工程員(二職等) |
- 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 空氣汙染防治技術
|
資通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資通類 |
| 工程師(四) |
- 系統分析設計與資料庫應用
- 資通網路與安全
|
| 工程員(四職等) |
- 系統分析設計與資料庫應用
- 資通網路與安全
|
| 工程員(二職等) |
- 計算機概論
- 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概要
|
一般性人員運輸管理類考試科目
甄試職稱為專員(二職等)者,題型皆為選擇題。其餘甄試職稱,題型皆為複合式題目(包含選擇題或多選題及非選擇題)。
航務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航務類 |
| 專員(四職等) |
- 民用航空法
- 航空運輸學
|
物業開發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物業開發類 |
| 管理師(四) |
- 航空貨運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
| 專員(四職等) |
- 航空貨運
- 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
運輸管理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運輸管理類 |
| 管理師(四) |
- 航空運輸學
- 企業管理
|
| 專員(四職等) |
- 航空運輸學
- 企業管理
|
| 專員(二職等) |
- 航空運輸學概要
- 企業管理概要
|
行銷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行銷類 |
| 管理師(四) |
- 傳播理論
- 行銷管理學
|
| 專員(四職等) |
- 傳播理論
- 行銷管理學
|
公共關係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公共關係類 |
| 管理師(四) |
- 政治學
- 公共政策
|
| 專員(四職等) |
- 政治學
- 公共政策
|
營運安全控制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營運安全控制類 |
| 專員(四職等) |
- 航空運輸學
- 民航法規
|
一般性人員行政管理類考試科目
甄試職稱為專員(二職等)者,題型皆為選擇題。其餘甄試職稱,題型皆為複合式題目(包含選擇題或多選題及非選擇題)。
採購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採購類 |
| 專員(四職等) |
- 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
- 企業管理
|
法務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法務類 |
| 管理師(二) |
- 民、刑法及民、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及政府採購法
|
| 管理師(四) |
- 民、刑法及民、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及政府採購法
|
| 專員(四職等) |
- 民、刑法及民、刑事訴訟法
- 行政法及政府採購法
|
政風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政風類專 |
| 專員(四職等) |
- 刑事及刑事訴訟法
- 廉政及政府採購相關法規(包含公務員服務、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財產申報及政府採購相關子法)
|
人力資源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人力資源類 |
| 專員(二職等) |
- 人力資源管理概要
- 企業管理概要
|
財務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財務類 |
| 專員(二職等) |
- 財務管理概要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會計類 |
| 專員(二職等) |
- 會計學概要
- 會計法規概要
|
稽核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稽核類 |
| 專員(四職等) |
- 會計學
- 內部稽核理論與實務
|
護理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護理類 |
| 管理師(四) |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及健康管理
|
| 專員(四職等) |
-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及健康管理
|
一般行政類專業科目
| 職稱 |
一般行政類 |
| 專員(二職等) |
- 企業管理概要
- 民航法規概要
|
桃機消防人員考試科目
消防人員甄試方式,採體能測驗、筆試與面試三階段辦理:
消防員體能測驗
第一試(體能測驗)成績,包含跑步、舉重、負重跑步、單槓及爬竿,合格標準說明如下:
- 跑步:3,000 公尺於 18 分鐘內完成。
- 舉重:90 秒內完成 110 磅挺舉 3 次,實施期間槓鈴不得著地。
- 負重跑步:自行背負 50 公斤砂袋⼀包,並於 40 秒內完成 100 公尺負重跑步。
- 單槓:90 秒內完成上槓 3 次,腰部需超過單槓且手臂打直,施測時間雙腳不得著地。
- 爬竿:90 秒內完成靠臂力爬竿 5 公尺,上爬時不得用兩腳夾竿。
- 體能測驗 5 項皆達合格標準者,始得參加第二試(筆試)。
消防員筆試科目
| 職稱 |
消防員類 |
| 消防員 |
-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 火災學概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