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更好的用戶體驗,本網站使用Cookie分析和其它追蹤。當您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Cookie技術支援。若您不同意Cookie的存取,可透過瀏覽器的設定選擇拒絕接受Cookie。
更多資訊請參閱《公職王會員服務條款暨隱私權聲明》。

台水工作內容/台水分發及轉調限制一覽

台水工作內容依類別不同,部分工作需24小時分三班輪流,及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工作地點,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台水甄試採分類並分區報考及分區錄取,錄取人員應受服務期間3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

快速導覽目錄

台水工作內容簡述

台水評價職位進用人員均屬「純勞工」,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一律投保勞工保險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撥勞工退休金。式僱用後,依簡章所訂工作性質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從事相關指定之工作。

技術士類別

甄選類科 工作性質
操作類甲
(機電)
  1. 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工作時間為 24 小時輪班操作。輪班人員之休息日、例假及國定假日將視每月班表調整。
  3. 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 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操作場站,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操作類乙
(淨水、管線、水源)
  1. 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工作時間為24小時輪班操作。輪班人員之休息日、例假及國定假日將視每月班表調整。
    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3. 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操作場站,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化驗類
  1.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台水公司幅員遼闊,許多淨水場及水庫位置偏遠,採樣工作須搬運水樣上下車,回至水質實驗室尚須搬抬上下樓,係屬需要體力、耐力及活動力之工作。
  3. 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淨水場及水庫,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裝修類甲
(新裝、修漏)
  1. 從事管線工程設計、監造、表箱另件維修、校驗、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圖面審核、設計、監造、試壓、水表裝拆與水車駕駛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應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且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 台水公司幅員遼闊,相關工作地點偏遠,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 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工作地點,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裝修類乙
(檢漏)
  1. 主要從事檢漏作業(含跨區處)並配合辦理簡易管線設備之檢測維修、管線工程設計及監造、水表裝拆及表箱另件維修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應具汽車及機車駕照,且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 台水公司幅員遼闊,相關工作地點偏遠,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4. 應業務需要,往返偏遠(含離島)工作地點,需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工程類
  1. 辦理自來水工程規劃、設計、監造作業、用戶新裝作業、圖資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撥運、器材檢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依採購法辦理採購作業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台水公司規劃、設計、監造幅員廣大,無論是擴建或既設改善工程,均需至現場現勘瞭解、測量或檢測,有時需攜帶測量或檢測儀器,係屬需要體力、耐力及活動力之工作。
  3. 應業務需要至現場現勘(含離島),應具汽車或機車駕照,且能適應各種交通工具(含船隻)。
  4. 應業務需要於夜間施工,需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

營運士類別

甄選類科 工作性質
業務類抄表人員
  1. 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常之通知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外勤工作,應具機車駕照。
  3. 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能執行抄表作業,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業務類
  1.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單據管制、水表及表籍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撥運、表報統計、資訊管理(含資料處理、網頁管理及資訊相關業務)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台水公司相關營運業務之執行仍需步行、上下樓梯及搬運(移)水表或各項物料,爰需一定之體力與耐力以執行各項工作。
業務類
(身心障礙人員)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單據管制、水表及表籍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撥運、表報統計、資訊管理(含資料處理、網頁管理及資訊相關業務)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行政類 辦理有關人事業務、勞工關係、庶務、財產管理、用地取得、會計、政風、出納、薪資及獎金計算發放、帳務登記、保管、打字、繕校、檔案、收發文、話務、公文傳遞、環境整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行政類
(身心障礙人員)
辦理有關人事業務、勞工關係、庶務、財產管理、用地取得、會計、政風、出納、薪資及獎金計算發放、帳務登記、保管、打字、繕校、檔案、收發文、話務、公文傳遞、環境整理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行政類地政人員
  1.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管理與活化等及其他相關事項。
  2. 工作內容需對外赴銀行、稅務單位及政府機關洽辦業務,並辦理財產盤點、土地現勘及傳票帳冊遞送等,需經常性走動,且部分財產設備及土地位處偏僻,需具備相當體能之工作。

台水錄取分發

錄取人員視各區處缺額狀況,依序、分區、分批進用。即各區處錄(正、備)取人員視分發區處缺額情形,先由:

  1. 正取人員按名次先後順序進用完畢;
  2. 備取人員按名次先後順序進用;
  3. 跨區備取於備取資格期限屆滿前統一辦理(視備取人員遞補情形,依台水公司公告時程辦理)。另上開分發以1次為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重新分發、更改類組或保留資格,備取遞補者亦同。

錄取人員不得要求跨地區或更改類別分發,惟正取及備取人員無法補足該進用區處缺額時,除經設籍加分條件備取至第一區管理處、第四區管理處霧社淨水場、第七區管理處澎湖地區、第七區管理處旗美地區、第八區管理處、第九區管理處、第十區管理處、第十區管理處綠島地區及屏東區管理處恆春營運所者外,台水公司得由其他地區同類別之備取人員依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備取資格於榜示之日起1年內有效,逾期未獲通知依序進用者,則不得要求以備取資格進用。

 

台水資格保留

錄取人員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即喪失錄取資格。惟因服兵役或分娩無法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報到者,應檢具足資證明文件逕向各進用區處申請延後報到,並於申請延後事由消滅之日起 1 個月內向各進用區處申請報到,逾期未提出申請者,則喪失錄取資格。各該申請延後報到事由相關規定如下:

  1. 義務性質兵役:包含一般替代役、研發替代役及軍事訓練等。
  2. 志願役:本事由延後期限不得逾上開義務性質兵役之最長役期(現行規定為研發替代役3年),如相關法令於本次甄試錄取人員規定報到日前有所修正,依修正後規定計算。
  3. 分娩:自分娩之日(含)起滿 8 週。

台水限制轉調

錄取人員應受服務期間 3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勞動契約書:

  1. 報考第四區管理處霧社淨水場、第七區管理處澎湖地區、第七區管理處旗美地區、第十區管理處綠島地區及屏東區管理處恆春營運所者,3年內不得調僱至限分發該設籍地以外之地區(含隸屬之區管理處)。
  2. 惟經設籍加分條件錄取至偏遠區處(地區)者之申請調僱年限為5年。
X